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 王媛媛)缴存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将被纳入“黑名单”、向征信管理部门报送骗提骗贷相关信息……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通过多种举措严查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
6月28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了《关于严肃查处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通知,严查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针对个别中介声称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业务。希望市民积极监督、举报制造虚假证明材料的不法中介机构。
《通告》中提到:缴存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将被记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系统“黑名单”,5年内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征信管理部门报送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信息。
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职工,同时向其所在工作单位纪检部门报送其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信息。
缴存职工骗提骗贷公积金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报请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对提供虚假材料,协助缴存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对提供虚假购房合同的房地产开发或销售企业,将取消与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同时通报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