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就业惠民工程 一季度开局良好
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报道)一季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各项主要任务指标全面完成,开局良好。
4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一季度,城镇新增就业稳中有升。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6万人,同比增加1.8万人,增长15.5%,完成目标任务的30.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进展平稳。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1人,同比持平并略有增长,完成目标任务的22.0%,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24小时动态为零,确保了城镇每个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
企业就业人数同比上升。城镇新增就业中,企业就业4.3万人,同比增加1.2万人,增长38.7%。其中,中小微企业就业4.1万人,同比增加1.2万人,增长41.4%。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3.9万人,同比增加1.1万人,增长44.4%。
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新增创业 1.1万人,同比增加0.3万人,增长33.4%,带动就业2.5万人,同比增加0.4万人,增长22.4%,两项创业指标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36.7%、27.8%。
下一步,自治区人社厅将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实施就业惠民工程,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抓好重点群体、重点项目就业工作,让各项就业惠民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具体做法包括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深入实施“就业政策落实年”活动,针对性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加强对基层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推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创业,坚持常态化实施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和“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工作机制,确保城镇每个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积极稳妥地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加大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力度,稳步推进创业型县(市)创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等创业平台建设,到2020年,实现“一县市一基地一园区”的建设目标,建成25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
就业惠民工程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九大惠民工程之一,是自治区党委聚焦总目标、盯住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总目标的重大举措。自治区人社厅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拓展就业渠道,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推进就业惠民工程深入实施,落实自治区党委以业安人、以业管人、以业稳人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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