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约45万件可移动文物有了“身份证”
新疆网讯(记者白帆报道)新疆境内可移动文物现在有了“身份证”,身高、出生地、体质等14项信息,详细记录着它们的前世今生。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文物局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办公室了解到,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新疆已完成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据统计,新疆共有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126家,可移动文物195000件/套(实际数量457000件)。每件文物都生成唯一的全国可移动文物登录编号,相当于办了一张“文物身份证”。
普查登录的文物信息包括“名称、类别、级别、年代、质地、外形尺寸、质量、完残程度、保存状态、包含数量、来源方式、入藏时间、藏品编号、收藏单位名称”14项基本指标项及照片影像资料和收藏单位基本情况等。
2012年10月至2016年12月,国务院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新疆各级普查机构向全疆各级国有单位发放近25000份《国有单位可移动文物收藏情况调查表》。
总体来看,此次普查的一个特点就是藏品数量大幅增加,与普查前的2012年统计相比,新疆可移动文物增加了72000件/套(实际数量增加了近30万件),增加部分主要是新发现的钱币和陶器等文物、新整理的旧藏文物,以及纳入普查的文博行业外的国有单位藏品。
从种类来看,钱币数量最多,有94000件;从历史朝代来看,清代文物最多,有167000件。
普查中收获的新成果让人惊喜,自治区博物馆对20世纪五六十年代黄文弼先生收集和发掘的几十箱文物进行了彻底整理、登记和分库保管;请内地专家对收藏的480余册藏传佛教经书进行整理和释读,判定其内容为藏文《大藏经》之《甘珠尔》和《丹珠尔》,为新疆民族宗教文化与社会研究提供了重要史料。
可移动文物:指馆藏文物(可收藏文物),即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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