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刘佳慧
为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门槛和风险,调动科研单位科技人员积极性,加快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近日,省科技厅、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引”),自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该操作指引提及的“先使用”,指中小微企业经与科研单位明确约定,在未支付许可费的前提下,即可在约定期限和范围内使用科研单位科技成果,包括开展技术验证、产品开发、小批量试制、市场推广等活动。“后付费”则指中小微企业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并达到合同约定的付费触发条件后,根据约定的计算方式和比例,向科研单位支付许可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该操作指引聚焦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难、中小微企业创新实力弱的问题,坚持市场导向,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科研单位与中小微企业精准对接,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转化门槛低。中小微企业无需预先支付许可费用,即可在约定范围内使用职务科技成果,开展技术验证、产品开发等活动,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果转化门槛。
二是转化流程优。科研单位筛选适配成果后,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披露。双方对接、签约后交付成果、实施转化,合作方式灵活,全流程规范高效、权责清晰。
三是转化风险小。建立风险分担、尽职免责、信用约束等机制,通过保险产品分担转化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同时打消科技人员转化顾虑,并以失信记录约束企业履约。
四是转化激励实。单项成果许可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累计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可按程序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技术转移服务业绩纳入职称评定和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与服务。该操作指引的实施,必将加速成果转化,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