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武佳)1月6日,省人社厅传来消息,《市场化引才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办法》明确,猎头机构引高层次人才最高奖20万元,用人单位委托猎头引才可获服务费60%补贴,通过精准激励猎头机构和用人单位,完善市场化引才机制,助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该《办法》自2026年1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该《办法》所称的猎头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所称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执行;所称的急需紧缺人才主要指各类用人单位引进的计税年薪5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及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中确定的急需紧缺人才。
《办法》明确,奖励对象包括两类主体:一是依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的猎头机构;二是注册登记地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所引人才需为省外新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在奖励标准方面,《办法》实行分档激励。针对猎头机构,奖励分“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两类分档计算。其中,引进高层次人才按《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档,A类奖20万元、B类15万元、C类10万元、D类5万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则按计税年薪或目录认定分档,计税年薪100万元以上奖15万元、75万元以上10万元、50万元以上5万元,引进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内人才,同样按5万元/名奖励。用人单位委托猎头机构引才的,按实际支付猎头服务费的60%获得奖励。同一猎头机构、同一用人单位年度奖励资金均不超过20万元。
《办法》规定,奖励实行年度申报制,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上一年度奖励资金申报期。申报流程将经过严格审核把关:省本级注册的猎头机构、用人单位及省外猎头机构向省人社厅申报,其他主体按注册地向所在市人社部门或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申报;相关部门逐级审核材料后,由省人社厅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团队进行评审,核实人才在岗情况并提出奖励建议;经会议研究确定奖励名单及金额后,通过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即拨付资金。
申报时,猎头机构需提交业务开展情况报告、资质证书、服务合同、人才劳动合同及社保、个税缴纳证明等材料,用人单位需提交业务报告、服务合同、人才相关证明等材料,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材料需标注或隐去。
《办法》特别明确,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需为2025年1月1日后首次在晋就业且全职到岗,年薪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不含股权分红、省外兼职收入等。对违规套取奖励资金的主体,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