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8月7日讯(记者马永亮)近日,省财政厅会同教育厅等部门出台《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健全政策体系,提高保障标准,确保工作有准度、帮扶有温度。
《办法》规定,我省在全面落实国家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标扩面,对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范围,从3个年级5类学生扩大到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所有在校学生,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在中央每生每年2000元测算基础上,对各市县按职业高中每生每年2000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普通技工学校每生每年2500元,高级技工班每生每年2800元,普通中专体育、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在中央每生每年910元测算基础上,按各市县实际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据悉,2007年以来,我省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所有教育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办法》解决了原有政策细、散、碎的问题,构建了全面、系统、完整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补充完善了具体规定,优化了操作流程,明确了职责分工,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的有效性和精准度,为政策执行者和受益者了解掌握政策提供了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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