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 无需注销后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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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晨报讯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严薇)昨日,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变更经营者,渝中区、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将率先试点。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称,过去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例如店铺转让,除家庭成员之间的变更外,都要按照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和相关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重新申请登记,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该方式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重新办理各种手续会增加大量成本,不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打造“百年老店”。
  对此,国务院近日公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渝中区、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将于即日起正式实施新的政策,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成立”改为了“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号、成立日期等事项保持不变,相关行政许可也得以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出台《渝中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实施方案》,制定登记流程、申请材料、办理途径等具体事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可直接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名称,保持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等事项不变,满足个体工商户自由灵活流转的社会需求。同时,该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市场主体“证照联办”改革,办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同时,一并变更其涉及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多项市场监管领域许可的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无需再次申请许可证经营者变更,改证照“一事一办、分头审批”为“一口受理、并联合办”。
  铜梁区市场监管局也重新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办理流程、许可衔接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行了明确。
  个体工商户是百姓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截至10月底,我市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共228.4万户,占重庆市场主体总量的67.52%。
  解读
  个体工商户发展 分型分类培育精准帮扶

  昨日上午,国新办就《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有关情况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记者从吹风会上获悉,为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需要采取个性化、差异化帮扶措施,通过分型分类培育实现精准帮扶。此外,市场监管总局正在研究支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
  分型培育
  根据经营规模、营收水平等,将个体工商户大致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三个类型,分别着眼于“活下来”、“持续经营”和“发展壮大”三个目标,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育。
  对盈利水平比较低、勉强维持经营状态的“生存型”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困难救助、费用减免等方式尽量维持其正常经营,为家庭提供基本收入来源。
  对经营稳定、有一定雇工规模的“成长型”个体工商户,可以注重金融支持、技能培训等,引导其规范经营、逐步扩大规模,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对规模较大、收入可观的“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积极引导他们在自愿基础上转型升级为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现更好发展。
  分类培育
  鼓励个体工商户发挥自身的优势,结合实际,走创新发展的路子,加大对执着坚守、特色鲜明、新产业新业态等个体工商户的选优和“拔尖”培养,提升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总体水平。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正在研究支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所谓“名”,就是支持和培育一批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深受群众喜爱的知名小店和“网红店铺”。所谓“特”,就是鼓励地方依托区域文化资源,地理标志产品等特色优势,打造民俗旅游接待、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领域的经营样板。所谓“优”,就是要挖掘培养以弘扬民间传统技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任的“老工匠”、“老艺人”,打造更多小而美、小而精、小而专、小而优的个体工商户。所谓“新”,就是鼓励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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