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王红 张勤)11月1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全面规范管理,11月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压减70%以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分类调整至体育、科技、文广旅部门。12月初,继续办学的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变更为非营利性。
125家培训机构完成“营转非”
“营转非”“学转非”工作是“双减”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校外培训市场、保障群众利益的有效举措之一。据了解,通过前期复课调研、转型意向摸排、“四大”专项治理行动,郑州于10月底正式启动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学转非”工作。
截至目前,已完成“营转非”和原有非营利性学科类继续办学审核的校外培训机构有125家,占比24.8%;已完成“学转非”的校外培训机构有218家,占比32.7%。截至10月31日,“四大”专项治理行动累计派出人员5492人次,排查校外培训机构4035家,下达整改通知书570份,取缔无证机构440家,清理培训机构户外广告333处,已完成退费约1.5亿元。
分类办理并设立“绿色通道”
自10月14日郑州版“双减”政策落地后,郑州市抓实抓细抓好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学转非”工作。
按照计划,郑州市将通过分类办理、分阶段实施的方式,为2413家正规校外培训机构转型提供分类依据,从而厘清全市现有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
对于继续办学的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简化程序、重点查验”的要求,查验通过后完成对办学许可证的变更;
对于变更办学性质(“营转非”)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逐个办理、引导登记”的要求,依次查验、注销现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完成办学许可证的变更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
对于变更办学方向(“学转非”和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同审联批、先接收后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批接收并完成办学许可证的变更;
对于自行停办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依法依规、逐个办理”的要求,查验通过后依法依规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此外,郑州市根据校外培训机构分类别管理实际情况,分别在教育、市场监管和民政部门设立“绿色通道”,使机构办理审批流程更方便、更快捷。
加快推进“营改非”工作
“营转非”工作涉及新政策、新职能、新抓手,郑州市教育局及时与市场监管、民政、科技、体育、文广旅等部门沟通,经过多次调研、推进、研讨,已打通“营转非”登记通道、“学转非”分类通道。
11月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压减70%以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分类调整至体育、科技、文广旅部门。12月初,继续办学的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变更为非营利性。
做好“双减”工作关乎群众利益,更关乎社会稳定。郑州市教育局将紧盯年底前完成“营改非”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的目标任务,倒排工期,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快推进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为“双减”再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