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假包装”儿童食品蒙住眼睛

来源:南方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据媒体报道,在一些城市的超市、农村的超市和集贸市场上,一些声称少盐、营养、健康、有机、无公害的“假包装”儿童食品,吸引了许多不明真相的消费者纷纷购买。而这些儿童食品与同类普通食品相比根本没有什么差别,只是换上了新颖别致的包装而已,但标价却翻了倍,有的甚至变成了“天价”儿童食品,导致一些消费者情愿“挨宰”、上当受骗。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家长们在选择儿童食品时,一般都是不顾价格昂贵、出手比较大方,千方百计满足孩子的需要。一些商家尤其是农村个体经营者,正是利用消费者这一心理,不遗余力地在儿童食品上大做文章。许多大型超市还专门设置了儿童食品专区(专柜),出售标有“儿童”字样的精装饮用水、面条、水饺、牛排、零食、调味品等。这些儿童食品大都采用迷你、卡通等“可爱型”包装,让小朋友们人人喜欢、爱不释手,有的甚至“逼”着父母非买不可。
    然而,这其中,有不少“假包装”的儿童食品,不但与同类普通食品无差异,而且还添加了为了使口感更好的添加剂、香精等;售价也比同类普通儿童食品更高,甚至高出几倍。
    从营养学的角度来看,儿童的消化功能是在出生后才逐渐发育完善的,即在不同的阶段胃肠只能适应不同的食物,因此儿童食品的安全性和营养价值都应该高于同类普通食品,才能适应儿童的肠胃发育和健康成长。目前,我国对0至3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米粉和泥类辅食制定了监管标准,但对3岁以上儿童的食品,没有针对性的监管标准。正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使得一些唯利是图的商家有机可乘,导致儿童食品市场监管不能“全方位”覆盖。
    为确保儿童食品安全,让孩子们吃得开心、放心,维护城乡消费者利益,笔者建议应尽快完善监管体系。一是应针对儿童不同生长阶段的营养需求,尽快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条规,规范儿童食品标签标识和广告宣传。二是加大监管力度。食品安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实施联合执法,深入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小超市和农村“小作坊”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对那些肆意非法生产和兜售伪劣假冒儿童食品的企业、商家,要依法依规及时曝光和严厉惩处,净化城乡儿童食品市场。三是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对举报者要给予必要的奖励。(许贵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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