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外卖在配送过程中被打开过,如何监管?微信购物如何取证维权?儿童玩具、校服等如何保障安全?3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线“民声热线”,就上述消费者关心的热点话题作出回应。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订餐监管,规范外卖食品封装,9月3日起,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推广使用食安封签。”据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麦教猛介绍,目前,该局已印制第一批共400万张食安封签,由主流网络订餐平台分别向其入网食品经营者派发,鼓励入网食品经营者在打包外卖食品时广泛使用食安封签。
据悉,食安封签底色为绿色,封签是一次性的,一旦拆开无法重新接回。消费者取餐时,如发现封签被损坏,可拒收并向外卖平台提出投诉。
网络订餐商家持证率达99.29%
我省有80万家餐饮服务单位,在网络订餐平台“饿了么”“美团外卖”两大主流平台上的商家有28万家,占全省餐饮服务单位三成。
面对体量庞大的经营主体,如何才能有效监管?首先是创新机制,“以网管网”。据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处长林淑英介绍,去年以来,对全省21个地级市的“饿了么”“美团外卖”两家网络餐饮订餐平台(APP)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亮证经营情况、食品安全信息、网络食品安全信息三大项内容进行监测。据统计,第一期监测发现全省的问题线索为7828条,到目前(最新一期)第七期监测发现问题线索已经下降到2914条,有效防范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
同时,加大处罚,落实责任。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网络订餐经营违法行为案件349件,罚没18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件。此外,“亮相经营”,提升质量,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行的“明厨亮灶”工作,向消费者展示网络食品加工制作关键过程,接受消费者监督。目前,全省已建成“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占比为77.80%,覆盖率居全国前列。
广东通过连续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网络订餐商家持证率、公示率从三年前的不到50%到目前的99.29%、99.05%。
微信不是电商平台将依法查处打击交易行为
如今很多消费者选择在微信等社交平台直接购物或联系代购。然而,一旦消费者遭遇侵权,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首先,消费者要明确,微信是社交平台,不是电商平台,不具备合法的电商平台身份。”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处长郭展强表示,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微信作为社交平台,不能作为电商平台进行交易行为。
哪些电商平台是靠谱的?认准“一证一照”。郭展强建议,消费者应当选择已取得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行政许可的电商平台进行网购消费。对于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进行交易的行为,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法进行查处打击。
针对互联网虚假广告这一重灾区,省市场监管局表示,目前已建立重点监管对象数据库,将我省106家重点PC端网站、167家重点APP和200家重点自媒体公众号纳入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监测范围,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监测总数的15.7%。对总局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派发的线索做到100%查看、100%处理、100%反馈,涉嫌违法的,一律立案查处。
责令整改“三无”儿童学生产品71328件
9月是开学季,如何守护儿童和学生用品的质量安全?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已制定专项行动,把6类重点儿童玩具、校服,以及容易出现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文具、校园跑道原材料作为本次守护行动的重点。
目前,全省已调查摸查出生产企业2920家,企业产品经销商及经营性用户4850家,共开展行政指导、约谈261次。接下来将指导督促他们快捷、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
同时,联合教育等部门,对中小学生校服、用于建设校园跑道的塑胶颗粒、胶粘剂等原材料实施联动抽查和监管。目前,已抽查儿童产品和学生用品1609款,初步检出不合格59款,抽查了中小学生校服423款,初步发现不合格34款,其余尚在检测中。对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校园周边商店、文具店、玩具批发市场、校服销售门店等经营场所,城乡接合部等质量安全问题高发多发区域加强监督检查。截至8月26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6109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24001家。
此外,加强案件查办。截至8月,省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改正的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三无”产品71328件,货值2704.22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5933份。收集了销售儿童和学生用品等违法产品线索1194宗,立案查处382宗,查封违法产品数量43112件,罚没60.8万元。
“被老板”怎么办?企业登记实名制加强防范
拿身份证去办事,却被告知由于名下十几家企业欠款,已经列入黑名单?遇到上述“被老板”的情况,可积极投诉维权。
“被老板”是指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进行虚假注册,被冒名担任公司股东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企业登记实名认证后,“被老板”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该局将通过实施实名验证加强事前防范,对股东、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等进行人脸识别,通过验证后方可办理相关登记业务。
同时,加强事后查处。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月28日印发的《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公司登记机关接到投诉及相关申请后,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认定公示等,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对冒用他人身份的直接责任人将列入“虚假登记责任人数据库”,对所涉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实施相应的惩戒。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王佳欣 通讯员 粤市监 胡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