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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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企业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企业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股份制改造,使企业尤其是企业集团的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作为计划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档案管理体制及其制度、工作方法等,显然已不能完全适应企业改制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面对现实,转变传统的档案工作观念,积极探索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档案建设和档案管理的新构架和运行方式,搞好企业档案工作的改革,以全新的格局与之相适应,顺应企业改革发展的总趋势。
  一、充分认识档案在企业改制中的价值和作用
  企业档案作为企业的一种信息资源,已成为人们的共识。随着企业管理体制的创新,单纯的档案资源已不能全面揭示企业档案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对其重新认识,树立企业档案资产的新观念。
  企业档案作为企业信息的一种载体,与企业经济利益直接相关,它既是企业厂房、设备、产品等各种有形资产的真实记录和依据,又是企业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租赁权、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直接载体和凭证,企业档案本身就是一种无形资产,它具有无形资产的特征和作用,是企业资产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在传统档案理论中从未明确过。
  在建立以产权清晰为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档案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理顺产权关系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许多方面,都离不开企业常年积累的档案材料,档案起到了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充分显示了企业档案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在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的同时,必须认清档案在企业资产构成中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全面、准确、科学地评估国有企业的信息资产,在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和企业股份制改造时,更应对档案资产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估,防止国有资产,特别是档案信息等无形资产的隐性流失。
  作为企业法人,应牢固树立档案资产的观念,把档案同其他无形资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加以重视,防止在产权变更、工作衔接、人员变动中造成资产流失现象,确保企业资产的全面保值增值。
  二、拓宽档案工作领域,调整档案工作结构
  企业产权结构和经营方式的调整,使企业档案在内容、载体和文件形成的方式上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档案工作的范围更加广阔,档案的种类和数量与日俱增,对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企业档案部门,必须提高应变能力,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主动适应改革后的新形势,才会有新的发展。
  1.调整档案管理结构。企业档案部门在具有一定实力的基础上,应改变单一管理本企业形成档案材料的格局,要打破时空界限,全方位多渠道地进行档案信息的收集与积累,加强对企业外部信息,尤其是对现实市场信息的收集,以补充本企业之不足。如反映企业产品市场供求变化,市场预测等市场信息及金融与生产要素方面的资源信息,实现本企业信息与市场信息的交流,以满足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信息需求。
  2.调整档案管理制度。随着产权制度的改革,企业在经营、管理职能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档案部门要根据企业产权形式的改革,及时修订、调整档案管理有关工作制度,尤其是档案的归档范围及分类方案,以解决新产生档案的归属与流向问题,防止这部分档案的散失。如现行企业中的党委会、工会和职代会的“三会制”,改制后将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地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理事会)的“新三会制”。“新三会制”与“老三会制”无论在职能和性质等方面均有许多不同之处,其档案的产生和形成的程序以及内容必然会有很大的区别。又如国有资产授权,实行资产经营承包责任制的企业,把资产经营效益作为承包的主要内容,由单纯的利润承包转变为资产承包,其产生的文件与过去生产经营承包时的文件大相径庭。还有在企业改组、改造、改制中,将形成大量的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档案材料,这些档案是现代企业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依据,是维护企业、法人、股权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条件,而这些文件材料都是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不曾有过的。因此,档案部门要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要求,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档案工作框架和系统,不仅将这些新的档案内容纳入档案工作范围,而且还要及时收集齐全,并管好用好。
  3.调整档案工作重心和方法。一是改变单纯以科技档案为主体的状况,而应以科技档案和经营档案共同为主体结构,不仅注重经营档案的收集与管理,更应充分开发利用,加大信息量,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二是要突破档案部门长期固定的六个工作环节,应以服务职能为中心来调整各个环节在整体工作中的比重,在经济建设和档案工作的双向结合中实现档案工作的社会职能。三是改革传统的以保管为主的工作方法,在管理好档案实体的同时,加大档案信息开发的力度,搞好深层次的综合性开发。可以根据利用者的需要,对档案进行收集加工,有针对性地提供汇编资料;可以有的放矢搞编研,特别是揭示市场规律及走向的编研材料;还可以通过对各项活动中产生的档案信息进行分析整理,总结出一些经验性的材料,提供给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使滞后的档案信息经过我们的超前服务,变为“超前”信息,发挥最大的利用效益。为使档案部门真正成为能够满足企业各方面需要的信息中心,应建立以档案为主体的档案、图书、情报一体化的信息中心,提高信息处理的综合能力。提高档案信息的含金量,使档案工作更加贴近市场,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4.调整档案人才结构和知识结构。由于诸多的历史原因,现有的档案人员大多缺乏生产技术知识和不熟悉经济工作,要求其做出高质量的档案信息开发成果(生产技术方面),确实勉为其难。为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应尽快抽调一部分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到档案队伍中;另一方面应全面提高档案人员素质,不断更新和补充档案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文化水平,扩大知识面,使其逐步熟悉经济工作,掌握计算机、外语及信息、市场预测等现代科技知识,一专多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档案工作的需要。
  三、改制企业档案的归属与流向
  随着企业产权的变动,企业档案的归属与流向也要相应发生变化。国家档案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规定了企业档案在产权变动中的具体处置办法。但同时强调,档案的流向应视其种类、价值、特点等区别对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搞“一刀切”。
  在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中,笔者以云南建工集团为例,将档案的归属与流向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1.控股做强的企业。将其改制成为国有资本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笔者认为,这类企业的档案应全部归属于改制后的企业。其改制前后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应同属一个全宗,但在立卷整理上应有所区别,将改制前后的档案分别单独立卷保存。
  2.放开搞活的企业。对其进行不同类型的股份制改造,有的是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有的是国有资本适量参股。一是国有资本全部退出的企业。以云南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为例,因采取的是职工集体出资并委托代表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即职工自愿将转换身份的经济补偿金以信托方式委托给管理者团队集中持股)的方式。笔者认为,其企业各类档案应全部归属于改制后的新公司,将改制前后的档案另立全宗管理即可。如国有资产退出是其他收购等方式,其档案的处置则另当别论。二是国有资产适量参股的企业。笔者认为,如是原企业管理者团队控股,全部档案可以归属于改制后的新企业;如是外来投资者控股,应将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移交集团总公司或寄存省市档案馆。三是实施依法破产重组的企业,除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移交集团总公司或寄存省市档案馆外,其他档案则可实施分流。工程档案、设备档案、科研档案交重组后的企业,基建档案随产权走,人事档案随人走,解除劳动合同的交劳动就业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或所在社区,离退休人员由发放离退休费的单位保管,死亡职工档案由重组企业代管。
  3.剥离重组单位。按照上级分离企业办社会的有关政策,对集团所属的医院、学校进行剥离重组。一是云南省建筑工程学校并入云南农业大学,其全部档案归属于并入方,并入前后的档案另立全宗;二是云南省建筑技工学校拟于社会资源整合为股份制学校,其档案的归属与改制为股份制的企业相同;三是将云南省建工医院改制为国有资本全部退出,社会法人控股,职工自愿出资的股份制医院。其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向集团总公司或省市档案馆移交,其他各类档案随产权变动分流。
  4.主辅分离的企业。将云南门窗工程公司整体分离,改制为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职工自愿出资,引进社会投资者的股份制民营企业,其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移交集团总公司。根据该企业的具体情况,其他各类档案归属于改制后的新企业,其改制前后的档案另立全宗。
  为保证企业改制中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一是要认真执行《档案法》和《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要根据企业集团内部各企业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三是在清理资产时,必须编制《档案移交清册》,详细记载档案的归属与流向,由改制企业和集团总公司各存一份,防止国有资产和档案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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