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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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1年我市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的领导下,坚决贯彻市委九届四次全委会《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决定》和市人大十届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结合我市治安实际,始终将依法从严治警、依法行政、依法稳准狠地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贯穿于各项公安工作之中,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通过将近七年的不懈努力,在贯彻依法治市的具体实践中,有效增强了执法力度,促进和推动了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保持了全市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依法从严治警,提高公安队伍的法律素质
九十年代初,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迈入了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市委、市府和市人大从我市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及时制订并作出了依法治市的重大部署。公安工作如何跟上国家法制化建设的进程和顺应依法治市的决策,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公安机关一年仅行政处罚就达73万余件、刑事执法量也达15万余件,执法量相当大,其执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地方的法治化程度。对此,市局党委高度重视,从一开始就非常明确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对推动依法治市进程的重要意义,要求全局上下以从严治警为切入点,在队伍建设中既要注重培养公安民警良好的政治素养,又要十分注重造就一支业务过硬的执法队伍,为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方面,从严治警。首先抓从严治长,这是我们抓队伍建设的根本。在治长过程中贯彻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市局每年都要制订处以上干部法律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结合新法律的颁布实施适时举办处长、分(县)局长以上领导干部短训班和全局干警轮训班,学习法律法规,并将业务学习考核成绩作为任免使用干部的依据,对不称职者坚决调离领导岗位,从而有效保证了我局绝大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好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在日常队伍管理中,坚持常年不懈抓教育。我们每年都要结合爱民月活动在干警中开展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机关侧重于转变作风,为基层办事实,基层侧重于解决接待群众时的“三难”现象,树立公安干警的“公仆”意识。并结合日常队伍管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适时开展纪律教育整顿。95年我们针对原中央门派出所领导出现的违法乱纪问题,在全局举一反三开展了以清理“小金库”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纪律教育,严肃处理了一批违法乱纪的干警。
    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的业务素质。市局每年都要制订干警普法教育意见,各警种结合各自业务范围制订相应的实施计划。为了培训业务骨干,专门组建了公安干警教育培训中心,基层干部未经培训不得上岗,任用干部必须进行培训。结合《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刑法》的相继生效实施,去年以来我们在全局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学法活动,市局党委中心学习组成员带头学法,经常利用晚上工余时间请教员开辅导课,在其影响带动下全局学法认真扎实,经两次考核和法律知识竞赛检测成效较为理想。另外,我局坚持开展岗位责任制管理已数年,并且将目标管理引入责任制之中,对各级干警的政绩、工作效率既有质的要求,又有量的比较。经多年摸索总结经验,于95年初出台了《南京市公安局办案责任制暂行规定》,使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有了制度保证。
    二、健全公安法制机构,保证依法行使公务
    公安机关落实依法治市的各项任务,从根本上说就是加强公安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为此,从90年贯彻《行政诉讼法》起,我们就非常重视公安法制机构的建设。首先在市局专门设置了“法制办公室”,其后又在主要业务处、支队和各区县局也设立了法制机构,在全局警力相对不足的情况下,优先为各级法制部门选调了120余名专职法制干部。同时,为各基层科、所、队还选配了1至2名兼职法制员,使公安法制工作有了组织保证。在多年的治安工作实践中,我们一直注重发挥公安法制部门职能作用。一是发挥法制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使各项公安决策更具科学性,各项治安措施
具规范化。近年来市局在进行重大决策前都要征询法制部门的意见,凡以市局名义向外发布规范性文件也都必须经由法制室审核后局领导才予签发,从而保证了我局的各项治安举措和向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让法制部门直接参与案件审核,提高办案质量。实事求是的讲,要使全局数千干警每个人都熟悉精通法律还是相当长远的目标,那么如何保证现阶段的执法办案质量呢?我们从90年起逐步实行了案件归口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制度。基层未经法制员审核案件不得报出,未经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区县局领导不得直接批案。目前各级法制部门相继承担了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审核,有的单位法制部门还承担了刑事拘留、提请逮捕等案件的审核。随着刑侦体制的改革,今后将把更多的案件交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三是搞好调查研究,加速治安立法的进程。市局法制部门配合各业务部门在总结日常治安管理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基础上,91年以来报经市人大和市政府先后制定地方治安法规、规章十余件,这些地方法规规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治安立法滞后,治安管理中法规依据不足,甚至无法可依的矛盾。如95年《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出台后,交警部门依据该规定加大了交通执法力度,使得当年交通故下降8%、交通肇事死亡率下降7%、致伤下降23%,《南京市消防管理办法》发布后也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我们正积极向市人大和市政府申报《南京市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条例》、《南京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和《出租车治安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四是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适时纠正基层执法中的偏差。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是各级法制部门主要任务之一,每年全局都要由法制部门牵头组织三到五次执法检查,既可以及时纠正基层个案执法中的偏差,又可以适时发现基层执法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每次检查后我们都要将结果通报全局,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五是由法制部门牵头,开展创建“基层执法先进单位”活动。活动中法制部门选择了一些执法基础较好的单位作为典型予以培养和扶持,取得好的经验后及时予以推广,供各单位借鉴,较好的推动了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初在全省公安基层执法先进单位表彰会上,我市有四个基层所队受到省公安厅的表彰,市局将在此基础上选择恰当时机表彰一批市级基层执法先进单位。
    此外,依据《人民警察法》规定,94年我局率先试行了公安督察机制,由各单位纪检书记或监察室主任兼任督察长,将纪检、监察、法制部门涉及的违反党纪、政纪和执法办案中的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工作统管起来,加大了检查监督的力度。其后我们又在市局办公室、法制室组建了督察科和执法检查监督科,去年又专门组建一支20人的公安督察大队,从而使全市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纪律制度、执法办案等置于全面有效的组织监督之中。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公安执法水平
    公安机关执法内容主要包含两大块,一是刑事执法,二是行政执法。多年来,我们根据各阶段治安工作特点,适时组织严打战役和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各类治安问题有选择的进行重点突破,打击锋芒直指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在刑事执法中我们一如既往的贯彻“严打”方针,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打击决不手软。尤其是对暴力犯罪和在我市已渐露雏型的“黑社会”有组织的犯罪,更是露头就打。94年我局在侦办“201专案”过程中,重兵投入,历时一年多的奋战,终将陈向东、王其顺等为首的7个带“黑”犯罪团伙100余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95年我市杀人、伤害、抢劫、强奸、流氓等五类暴力型案件比上年明显下降,96年以来虽略有回升,但与国内11个同类城市比较,我市五类暴力型案件的发案数和升幅均居末位。去年我市公交治安分局查处了曹鑫保等长期以来在南京火车站广场地区划地为王、称霸一方,敲诈勒索流氓团伙案。该案判决后在南京火车站地区反响很大,群众拍手称快,许多群众自发联名给市公安局送一“为民除害”的锦旗。去年,我局相继侦破了“1.16”特大杀人案、“9.11”劫持绑架人质案、“11.6”特大杀人抢劫纵火案等重大暴力型案件466起,该类案件的破案率达85%,高出全部刑事案件破案率10个百分点;今年以来我局又先后侦破了“1.16”杀人劫车案、“3.2”杀人分尸案、“6.14”杀人沉尸案、“7.31”科技宾馆杀人抢劫案等42起杀人案件,其破案率高出全部刑事案件183个百分点。破案仅是打击犯罪的第一个环节,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能否依法制裁才是考察打击力度的关键。为了有效防止对犯罪嫌疑人后续处置中出现疏漏,我局本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一是说情登记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准则,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做到秉公执法。二是将办案保密规定纳入办案责任制中。明确规定与案件侦查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打听案情,更不允许向外泄露,轻者予以党政纪律处分,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三是责成各级法制部门把住犯罪嫌疑人出口关。目前,凡是抓获的刑事犯罪嫌疑人,结案后不予批捕、批劳教,需转处、取保、监视居住或释放的对象,必须报经法制部门审核后,领导才签发转处或结案报告。四是每次“严打”行动后期,我们都要进行一次执法力度的检查,并已形成惯例,从而能够及时纠正基层执法中的偏差。
  在行政执法中我们始终坚持“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的八字方针,在履行交通、消防、户政、出入境等行政管理职能时,立足于“服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只要有利于地方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我们就尽可能地给予方便,特别是通过开展向济南交警学习活动,对我局的政务公开、行政效率有了极大的推动。在对社会的治安管理工作中,我们主要是通过强化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堵绝“黄、赌、毒”等在我市的蔓延。几年来,我们先后多次对全市的电子游戏机场所、歌舞厅、美容厅等休闲娱乐场所进行了整治,关闭、处罚了一批违规、违法经营者,促进了我市公共娱乐场所健康有序的发展。为了保证履行行政职能时公正执法,市局及各热点部门都开设了政务公开电话和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以保障群众投诉渠道畅通,努力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92年起各级人大先后多次组织代表评议公安执法,我局对此非常重视,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将其作为帮助和改善公安执法的良机。在历次评议活动中,我们除主动查纠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外,均如实向代表们汇报我们执法中的不足。95年评议市公安局执法时,我们将代表评议时涉及的8个方面63条具体意见认真进行了梳理,绝大部分问题在评议结束前进行了整改。另外,我们通过认真受理申诉、复议案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权,办理申诉复议案时不护短,坚持“有错必纠”,去年以来,市局通过申诉复议渠道主动撤销变更了6起批处劳教不当的案件,占劳教执法总量的0.16%,撤销变更了7起治安行政处罚案件,占治安处罚总量的0.002%,有7起劳教和治安处罚因当事人不服而诉至法院,目前除两起未审结外,其余均被法院判决维持。由此可见,我局行政执法总体看质量是好的,是经得起复议、诉讼检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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