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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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背景

卫生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有力保证,随着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卫生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顺利完成,卫生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显著成绩,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一)卫生事业现状和健康水平

1、人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卫生资源配置适度增长,利用率提高。

(二)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防病治病任务繁重

一些疾病发病率较高,严重威胁人民的身体健康,防病治病任务仍十分艰巨。病毒性传染病(如肝炎)、肠道传染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如乙型脑炎等),以及结核病等疫情仍较严重。严重危害群众身体生命健康的新型传染性疾病如非典型肺炎、人间禽流感,未能全面控制。严重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一些疾病仍未控制,性传播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与此同时,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也在上升。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意外伤害等逐步构成为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

2、卫生事业发展滞后与不平衡

由于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城乡之间的卫生状况和卫生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农村卫生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农村卫生组织处境艰难,人才缺乏,技术水平低、服务设施不健全,有较多的卫生院面临困境。农村居民自费医疗负担较重,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仍较严重。

3、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合理

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突出表现在卫生总费用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下降,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基本的需要。

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突出表现在对农村卫生和预防保健的投入明显少于县城医疗事业,人力资源也过多地集中在城市。

4、卫生体制亟待改革和完善

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政事分开,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宏观管理并逐步实现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卫生监督和卫生技术服务的职能也必须进一步理顺和完善。

二、总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卫生发展总标

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十一五”期间卫生发展的总目标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体必办等八个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适应人民基本医疗卫生保健需求的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执法监督三位一体的卫生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人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的、比较完善的卫生体系,全县人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部分服务领域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二)主要健康指标

指标1:婴、幼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201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四分之一,低于3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10年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四分之一,低于35%。

指标2:孕产妇死亡率,到2005年在2000年的基础上降低三分之一,控制在35/10万以内。

(三)卫生事业发展及卫生工作的基本任务

1、健全以初级卫生保健为基础,不同层次、布局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缩小城乡之间基本卫生服务的差异。

指标3:圆满完成全县一般卫生院达标建设工作,95%的乡镇卫生院机构健全,并实现房屋、设备、人员、技术管理五配套,具有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的社会服务功能。

指标4:提高城乡初级卫生保健覆盖率,实现以乡、镇为单位初级卫生保健规划验收合格。

2、基本控制乙肝预防和治疗手段的疾病,进一步降低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以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对人民健康的危害。

指标5:到2010年,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下。

指标6:继续巩固消除脊髓灰质炎的成果;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进一步降低麻疹的发病率与死亡率,重点控制疟疾、结核、肝炎、出血热等疾病。努力控制性病、艾滋病。

指标7:开展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社区综合预防工作,逐步控制心脑血管病、肿瘤发病率上升的趋势,提高早期诊断、治疗率。

3、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幼保健水平,做好婚前保健服务,基本普及妇女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

指标8:95%以上儿童获得四种疫苗免疫接种,并逐步将乙型肝炎、风疹、腮腺炎等安全、有效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指标9:全县低出生体重(低于2500克)比例减少到7%以下。同时,四个月母乳喂养率应达到80%以上。

指标10:所有的孕产妇都能获得产前、产后保健;不断加强农村卫生院产科建设,农村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2010年产后出血引起的死亡在2006年基本上减少30%。

指标11:全面开展优生优育咨询服务,提高人口素质。到2007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应达70%,农村应达50%。

指标12: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到2007年,农村和城镇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80%和95%以上。

指标13:加强企业生产环境中粉尘、有毒气体、有害化学物质、放射物质、噪音等有害因素的监控,尘、毒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主要职业危害基本得到控制。

5、大力开展健康教育,继续改善安全卫生饮水和环卫设施。

指标14:到2010年,居民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90%。农村全面开展“九亿农民健康教育活动”,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

指标15:继续扩大农村改水受益人口,2010年应达到98%以上,城乡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分别达到100%和80%,农村饮用自来水人口达到30%。到2007年,使用卫生处置排泄物设施的人口达到80%,农村卫生厕所达到70%。

6、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促进医疗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的提高。

指标16: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严格医疗服务技术规范,保证服务质量。县城医院入出院诊断符合率达95%以上,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达90%以上。

指标17:加强县级医院急救能力和应急诊服务体系建设,开辟急救——绿色生命通道。

指标18:坚持执行血液工作“三统一”原则,做好网络化供血工作。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开展成份输血,2007—2010年成份输血三级医院应达70%,二级医院应达50%。

指标19:加强物价监督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上升速度,使其在合理范围内增长。

7、加强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建设,推动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

指标20:在2006年内完成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改建工程,投资约300万元。筹资渠道:财政支持、银行贷款、单位自筹。

指标21:在2004年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大楼工程建设,投资200万元,筹资渠道:项目扶持、财政支持、单位自筹。

指标22:到2005年完成县妇幼保健站住院楼的工程建设,投资100万元,筹资渠道:财政支持,单位自筹。

三、主要对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与强化政府卫生工作的职责。按照现行分级举办,分级管理的卫生事业体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人事权划分的原则,切实转变职能,加强对区域内卫生事业的管理,把卫生发展计划列入各乡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为广大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服务。同时,深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建立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多种合作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重点探索和试行农村大病医疗保险。

(三)深化卫生体制和卫生监督体制的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八个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精神,深化预防保健体制、医疗服务体制、基层卫生组织体制、卫生监督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完成永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永新县卫生监督所的组建工作。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城镇卫生体制,促进卫生机构健康发展,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将部分效益差的卫生院逐步转为营利性医疗(私立)医院,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五)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地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实现“十一五”计划的重要保证。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深入持久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刹风整纪为主要内容的医德医风建设。发扬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良好的道德形象。

四、计划的实施、监测与评价

(一)计划的实施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永新县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因地制宜地制订本单位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并分工负责计划的实施。

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计划确定的主要卫生问题,创造条件,争取资金与政策,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卫生事业的发展。

3、要大力宣传“十一五”卫生计划,广泛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实施“十一五”卫生计划。

(二)计划的监测

加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策略,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和完善包括常规统计报告、抽样调查和信息自动化的卫生信息综合系统,为卫生管理科学决策服务。

(三)计划的评价

在对计划进行全面监测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科学评价。

1、分领域评价

根据不同卫生工作领域的进展情况,结合本县有关综合卫生发展状况,组织开展各个领域的执行进度评价。

2、中期评价

在计划实施中期,了解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计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策略的方向。同时预测今后计划执行、目标实现的可行性和可能性,组织开展对计划总体执行情况的评价。

3、期末评价

在计划实施期末,对计划总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为制订下期计划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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