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  投稿人:佚名   浏览次数:

    为贯彻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维护公平竞争,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海办发[200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商业贿赂,又要深入调查研究,把握商业贿赂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切实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根治商业贿赂。
   (二)明确工作重点,解决存在问题,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我市旅游市场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抓住旅游行业关键环节和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
   (三)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要把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积极有效地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改革和对外开放。
   (四)精心组织部署,稳步有序推进。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注意从本行业的实际出发,通盘考虑,精心组织,准确把握,稳步推进,既要立足当前,搞好自查自纠的专项治理,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治理工作推向深入。
    二、工作内容
   (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各国内旅行社,星级饭店要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对旅游行业不正当交易的商业行为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种种表现,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及人员等基本情况。对发现存在的问题,案件视情况,报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三、工作职责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这项工作在局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按照海办发[2006]9号文件精神布置我局的工作任务,具体职责分工是:
   (一)办公室:负责制定《海口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落实。
   (二)质量管理科:负责辖区国内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指导和督促旅游行业自查自纠,掌握行业的工作,确保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协助省旅游局和物价部门对旅游佣金结算的实施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打击旅游市场“四黑”(黑车、黑导、黑社、黑店)活动和不正当经营活动,净化、美化我市旅游市场,及时地按规定写出整治旅游市场分析材料上报有关单位。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部署(2006年4月20日至5月15日)参加全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受领工作任务,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有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工作重点,提高思想认识。上报有关材料,下发有关专项治理通知。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5月16日至9月30日)辖区内国内旅行社星级饭店各旅游景(区)点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依据政策,坚持原则,严肃对待,实事求是,讲求策略认真扎实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调查摸底。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漏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及时地向市旅游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上报自查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及查处情况,把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情况书面报告市旅游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游局办公室)。
   (三)整章建制巩固提高阶段(2006年10月至2006年底)国内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要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不断探索,完善制度建设和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与商业活动相配套的一系列监督制约规定和制度,进一步减少和消除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在各阶段工作中,市旅游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重点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检查,以促进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工作,列入单位主要议事日程,做为一项主要工来抓,要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规定,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分管具体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把治理工作贯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个环节,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在开展行业自查自纠活动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各种手段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局治理商业贿赂各领导小组对各旅游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各长效机制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治理商业上贿赂的成功经验做法。提高工作质量。
   (四)要认真做好分析总结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使我市的旅游行业健康向前发展,为建立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各旅游企业要在8月20日前,把首次分析总结情况书面报告旅游局办公室。
    六、组织机构
    为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组织按计划地开展,明确工作职责,成立海口市旅游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尹维云(局长);
    副组长:张光发(副局长)、于济东(助理调研员);
    成员:杨昭山(主任)、蔡俏(科长)、林桂标(质监所所长)。
    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质管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抓落实。

  

相关资讯

    无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