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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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我厂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为全厂职工干事创业、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研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望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工作的落实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综治工作,把维护稳定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班子成员会至少每季度研究部署综治工作一次,重点解决本单位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管好的问题。要建立综治责任人述职报告制,把综治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强化单位综治(治保)小组建设,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5—7人组成,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纪录、有总结,资料规范完整。要建立健全综治(治保)小组工作制度,针对单位的不同特点和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开展安全文明单位、安全文明班组、安全文明楼院创建活动,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安全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切实抓好法制教育和综治宣传工作的落实

加强职工法制、道德教育。把加强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厂和以德治厂结合起来,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坚持每月学一法,使法深入到每个职工头脑。工青妇和老协组织要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其成员和联系的群众正确处理工作、学习、恋爱、婚姻、家庭等方面的问题和纠纷,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大力宣传党的十六大以来提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任务,总结推广综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广播、黑板报、《**通讯》等传媒在综合治理宣传中的作用,加强综治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要坚持半年出一期法制宣传栏,全年至少完成综治内容的通讯报道4篇。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精神,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美德,努力营造群众乐于参与、敢于参与综治工作的社会氛围,激发职工同违法违纪、不道德行为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三、切实抓好治安防范重点工作的落实

加强电厂、物资仓库、摩托车库和其他复杂场所以及与周边乡镇结合部的治安防范,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杜绝违章用火用电行为。加强门岗值班,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巡逻,防止“三无”盲流人员危害我厂的治安。加强对组织人员的监控工作,防止他们进入我厂滋事。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加大治安整治力度,及时制止和处理寻衅闹事、侮辱他人、打架斗殴、扰乱单位秩序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坚决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贩毒吸毒、制黄贩黄、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进一步健全并落实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制度,做到信息灵、见事早、启动快。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坚决杜绝发生群体性纠纷械斗;杜绝发生群体性闹事事件;杜绝发生集体越级上访;杜绝发生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恶性事故。

四、切实抓好矛盾和隐患排查调处工作的落实

改革的深化必将带来职工利益的调整,维护全厂稳定的任务仍然繁重。各单位要从稳定是大事、信访无小事的高度,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对职工反映的问题,需要调查了解的要抓紧安排,应该解决又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主动做好说服解释工作。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关心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生活。要建立定期排查和解决本单位不稳定因素的工作制度,及时疏导、化解内部矛盾,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务必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和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综治(治保)小组要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对重点地方、重点岗位、重点事件实行“滚动式” 排查,并把排查调处结果报厂保卫科。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落实化解责任。对跨单位的矛盾纠纷,由厂保卫科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化解。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尽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教育,层层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集中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切实抓好综治责任制督查考核工作的落实

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综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职工综治风险金制度和对综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奖励制度。对年度目标考核达到优秀的单位,给予综治责任人适当奖励,并按得分排名,确定前两名为综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进一步强化综治一票否决权制的功能。建立健全综治督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长期不重视综治工作和治安问题突出、不及时解决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对年度综治考核不达标的单位、科室,以及年度内出现重大刑事案件或政治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等严重危害稳定重大问题的单位、科室,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科室当年的综合性评先资格,并扣除职工的综治风险金,同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能评优。要坚持严格考核,严格奖惩,推动综治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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