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民政干部的素质建设开创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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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好的民政干部职业素质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决定着事业的兴盛和进步。振兴民政事业,开创新时期民政工作新局面,离不开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更离不开每一个民政干部的奋发努力。
  
  一、新时期民政干部应具备的职业素质
  
  民政是一项工作,对从事民政工作的人来讲,也是一种职业。不同时期的民政工作,有不尽相同的任务,对从事这项工作的干部,也有不尽相同的要求。与其他工作一样,从事民政工作的干部,需要具备以下八个方面的职业素质。
  
   1、职业感情,就是指民政工作者要深怀爱民之心,对民政对象、民政事业充满感情。职业感情体现在:一是平等对待每一个民政对象,不歧视他们,而是象对待自己的亲人那样,尊重、理解、关心他们;二是多替民政对象着想,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帮他们所需,替他们分忧解愁;三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带着感情做好民政工作。
  
   2、职业责任,就是指民政工作者恪守为民之责,使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岗位承担起对社会、集体和服务对象的责任和义务。为民,就是要把“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关注民生、民意、民权、民利,做到亲民、爱民、利民,为人民谋福利、为群众办实是。由于民政工作具有群众性、多元性、社会性等特点,民政工作者的职业责任也体现在多个方面:一是政治责任,要通过我们的工作,坚定广大民政对象对我国社会制度的信心,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二是工作责任,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三是社会责任,始终把群众装在心头,忠实地履行对国家、对工作、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职业能力,就是指民政工作者承担某项任务或某项工作所必备的素质。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作为基层民政工作者必须自觉强化五种工作能力:一是调查研究能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善于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注重新实践,总结新经验,深化对各种工作规律性认识。二是开拓创新能力,善于把握时代特点和形势的变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永不自满,不断创新。三是组织能力,能够准确地掌握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通晓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既能准确无误地理解和解释,严格按法规政令履行公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是协调配合能力,能够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各种社会矛盾,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善于处理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和支持民政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各项任务。五是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民政工作是具体实在的,经常遇到困难和矛盾,要善于在困难中寻出路,拿办法,善于在矛盾中讲协调,求化解。
  
   4、职业道德,就是指民政工作者从事工作的行为规范。民政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要说真话。民政工作者必须说真话、实话,不能说假话、空话,要真实反映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呼声和实际困难。二是要办实事。要切实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办实事,来不得半点虚假和形式主义。三是要讲原则。要严格按规定、政策处理一切事情。四是要讲公平。处理、解决问题要合理、要公道,对所有人都要一视同仁,不能有亲有疏。五是要讲党性,要加强自身修养,自警、自醒,自励、自律,不为钱物所惑,不为利益所诱。
  
   5、职业纪律,就是指民政工作者开展工作时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一是自觉遵守政治纪律,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把本部门的工作纳入党的中心工作之中,服从服务于大局。二是自觉遵守工作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懂得什么是该干的,什么是不该干的,什么是可以干的,什么是不可以干的。三是廉洁奉公,不为个人、亲戚朋友和小集团谋取私利,要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腐蚀,把握住自己,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6、职业精神,就是指民政工作者开展工作时所具备的状态、境界。民政部门的职业精神,就是我们长期倡导和实践的“孺子牛”精神。“孺子牛”精神的精髓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崇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二是崇尚知难而进,一往无前;三是崇尚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四是崇尚艰苦奋斗,勤俭兴业。
  
   7、职业作风,就是指民政工作者开展工作时所具有的态度、行为。好的职业作风,一是要坚持”两个务必”,并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结合起来,贯彻到每一项工作中去;二是要善于走群众路线,遇事多同群众商量,多向群众请教,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要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安排工作,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坚决反对浮躁、浮夸、急功近利;开展工作,要真抓实干,下苦功夫,用实力气;检验工作,要看工作的实际成效,要看群众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
  
   8、职业行为,就是指民政工作者对外界、他人、社会作出的具有影响的活动。职业行为的内容很多,这里所说的职业行为,主要是指依法行政的所作所为。强化职业行为,一是要有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每个民政干部首先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不做违背法律法规的事情;二是学会用法律指导工作、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依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把各项民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三是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做斗争,鼓励和指导群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干部职业素质建设是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迫切要求
  
  上述八个方面,是对所有民政工作者的职业素质要求。这些要求,有共性的,就是中央对干部的普遍要求:也有特性的,主要是依据民政工作本身提出的一些特殊要求。毛泽东同志说过:民政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的。以人为本,一心为民,服务群众,是做好民政工作必然的要求,是每一个民政干部基本的准则。做一名合格的民政干部,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必须具备这些职业素质要求,遵守这些职业道德规范。
  
  一是民政工作的群众性,要求我们必须要有职业感情和职业责任。与其他部门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相比,民政部门的许多业务,是面向千家万户和亿万人民群众的。在我们的工作中,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居)委会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管理等,是以全民为对象的,还有许多工作是为特定的服务对象即“最可爱的人”和“最困难的人”服务的。在“最可爱的人”中,有烈军属、伤残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复员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为共和国的建立和国家安全立下了汗马功劳。在“最困难的人”中,有贫困户、孤、老.病、残。群众利益无小事。面对广大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要做好民政工作,我们只有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心里时刻想着老百姓,竭尽全力帮其排忧解难,才能不负广大人民群众和民政对象对我们的厚望,民政工作的存在才有社会价值。
  
  二是民政工作的多元性,要求我们必须要讲职业能力和职业作风。与其他部门承担的任务相比,民政工作头绪多,范围广,各项工作之间没有紧密的内在联系,而每项工作又都很重要,都必须做好。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今天开展民政工作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今天的民政对象、具体任务已同计划经济时期和革命战争年代有了很大不同,每一项工作要做好,要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都不容易。民政工作的多元性,要求我们要努力学习,不断增长本领,付出比别人更多的精力,去研究工作,去把握各项工作的规律性。要求我们在制定政策、实施政策时,要做更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如实反映真实情况,既报喜又报忧。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在工作中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体现时代性。
  
  三是民政工作的政治性,要求我们必须要讲职业纪律和职业行为。与其他部门工作所体现的政治性不同,民政工作的政治性是通过帮助具体的人、办理具体的事体现出来的。民政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工作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军队和国防建设,政治性很强。通过做好低保、救灾、社会福利等工作,帮助社会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和生产中的一些实际困难;通过优抚安置工作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搞好服务;通过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通过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婚姻登记等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维护城乡居民合法权益。只有我们努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我们的工作才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才能使民政工作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四是民政工作的服务性,要求我们必须要讲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服务性是民政的重要属性。从某种意义上讲,所有民政工作都是服务工作,具体业务活动就是这种服务性的具体体现。比如,通过优抚、安置,为“最可爱的人”服务;通过救灾、低保、社会福利,为“最困难的人”服务;通过村民自治、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服务;通过扶贫扶优、生产自救、福利生产和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通过双拥共建、敬老爱老、移风易俗、扶弱帮残,为社专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民政工作的服务性,要求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民政对象服务,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永不懈怠,永不自满。只有这样,民政工作才能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三、提高干部职业素质重在学习和实践
  
  胡锦涛总书记前不久向全党同志提出了“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前进、前进、再前进”的号召。提高民政干部的职业素质,离不开学习和实践。因此,我们一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个要求,勤奋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
  
  第一,加强学习。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崇尚学习,追求知识已成为时代的潮流。学习是基础是先导是前提,学习出智慧出境界出新意。提高民政干部职业素质,必须把学习摆在首要位置。一是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助学习。使自己有一个坚实的理论功底。同时要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大政方针和具体政策,提高自己掌握和运用政策的水平。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服务本领。民政部门不同于政府其他部门,业务工作具有多元性的特点,而且相互之间联系不多,几乎每项业务就是一个领域。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仅要加强对与自己业务工作有关的知识的学习,而且要加强对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历史和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国内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一切反映当今世界文明进步的新知识的学习,使自己跟上时代步伐,掌握新知识,获得新本领。三是加强自律学习,增强道德修养。要学习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廉洁自律的要求和规定,以及做好本职工作的行为规范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模范执行,敢于负责,严以律己,明白做人之道,学会为官之德,使自己成为一个正直的人、清白的官。通过努力学习,勤奋学习,不断学习,使我们的每一个干部都能成为能说会干,能写会算,能文能武,拿得起放得下,政治上清醒,业务上明白,道德上高尚的干部。
  
  第二,注重实践。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提高民政干部的职业素质,不仅要靠学习,而且要靠实践。评价一个干部素质高低,不仅要看他学习得怎样,更要看他能不能把学到的理论和知识运用于实践,看他是不是把各种政策和要求落实在行动上。实践出真知,实践是个大课堂,群众是这个课堂上最高明的老师。因此,加强职业素质建设,除了注重学习外,更要注重实践。一是要勇于实践,在干中学,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办法往往在实践中。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民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有许多新机遇、新挑战。老条条、老框框解决不了新问题,墨守陈规、裹足不前必然一事无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政干部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从丰富多彩的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要拜群众为师,虚心向群众请教。点子往往在群众中。群众永远是高明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的许多伟大成果就是群众创造的,是群众智慧的结晶。民政干部一定要拜群众为师,做群众的小学生,与群众打成一片,只有感情接近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得到群众的拥护,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我们评价一个干部的工作,既要看对群众的态度如何,为群众做了些什么,也要看群众的评价如何,在群众中的口碑怎样。三是要解决实际问题,追求真才实学。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把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群众中的实际困难,作为检验实践效果的重要标准,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做,在实践中学习管理,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第三,改进作风。加强职业素质建设,必须切实改进作风。改进作风,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在接见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代表时指出的“三个服务”。民政工作不仅要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而且要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民政是国政、德政、善政,民政的每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包含着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也充满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因此,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光荣感和使命感,带着感情做民政工作,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满腔热情地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每一个困难群众。要推行政务公开活动,公开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服务水平,把好事办好;要通过行风评议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在监督中改进工作,在监督中提高素质,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工作者队伍,开创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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