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4月10日,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是由市委统战部主管,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宗旨是促进民族团结,助力乌鲁木齐发展。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联合社会各界,统筹优势资源,发挥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激发各族群众坚定维护民族团结的主人翁意识,努力构建“共居、共事、共学、共乐”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会议要求,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要立足全局精准发力,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到一起,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把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全力构建“民族团结+”工作模式,助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
据了解,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拥有会员100名。前期,按照每个区(县)建好2个基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示范点的要求,已先行展开了17个基层促进会示范点的建设。下一步,各成员单位将在总结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全面铺开基层促进会建设,计划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社区(村)的基层促进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