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乡低保再次提高标准 将惠及1.1万名城乡低保人员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记者史漓莎)3月2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将城市低保标准由650元∕人∕月提高至70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550元∕人∕月提高至600元/人/月。
    新的低保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1至3月提标补发资金,将于本月底足额发放到位,惠及全市城乡低保对象11069人。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于志友说,本月将完成低保对象的摸底及信息确认,各级民政部门也要按照新的标准认真测算,做到精准救助,动态调整,及时足额将各项提标资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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