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小微企业免交不动产登记费 作出书面承诺后即免收相应费用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记者江斌伟)11日起,我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书面承诺制。这意味着,今后我市小微企业作出书面承诺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
    据介绍,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的相关通知要求,在乌鲁木齐市范围内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书面承诺制。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只要是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在申请登记时按照《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作出符合自身条件的书面承诺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工本费)。仅仅是办理住宅的不动产登记可以省80元,商业的则省550元。
    对于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来办理相关业务的,则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
    此外,对于非小微企业或登记机构已履行告知义务但企业不愿做出书面承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依法依规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可在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登记在线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也可到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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