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史传芝)乌鲁木齐市新增29家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慢性病药品供应,将在23天内调试完成达到标准后,正式开展慢性病药品供应服务。
2月15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此前,市医保局已公布9家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地址、联系方式,我市参保慢性病患者,病情稳定、长期服用相同药物,不需要更改处方的,在无外配处方的情况下,这9家药店可根据药店留存的患者前一次外配处方,或医保信息系统推送的患者前一次就诊处方电子信息,为患者供应相同的慢性病药品,并做好医保结算工作。
为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降低我市参保患者往返医院药店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更好保障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需求,2月14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乌鲁木齐市医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确定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河北路分店等29家定点零售药店为自治区本级、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协议定点药店的通知》(新医保〔2020〕8号),新纳入自治区本级、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协议定点药店29家。至此,我市提供无处方可购药服务的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增加到38家。
2月15日下午,自治区医保局、乌鲁木齐市医保局组织新纳入的29家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召开了网上视频会议,就信息系统对接支持、医保结算、购销存管理、用药把关等工作提出要求,明确所有新纳入的29家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务必在2-3天内调试完成达到标准,正式开展慢性病药品供应服务。
疫情期间,各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将按照要求为全市参保慢性病患者提供慢性病药品供应服务,配合社区做好慢性病患者代购配送慢性病药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