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日报讯(记者史进报道)近日,兵团司法局、兵团人民法院共同制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和以案释法工作。
《措施》指出,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是提高党员干部法治能力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形式,将增强兵团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措施》明确要求,兵团各师(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把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党委(党组)成员学法的重要形式,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纳入兵团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内容。
《措施》还要求,兵团、师(市)两级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工作指导、总结工作经验,并与同级人民法院分别确定旁听庭审工作联络员,负责共同协调安排旁听庭审工作;兵团各师(市)、各部门根据计划自行组织工作人员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普法网、中国法律服务网等平台上旁听,如需现场旁听庭审,相关单位应提前与法院联系。要把旁听庭审活动与行政应诉工作、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法治创建活动等有机结合,进一步推动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兵团行政复议机关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复议案件,要作为兵团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