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广电融媒体讯(记者 毛家敏 米日阿地力江·吐逊)我市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住户可以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我市以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为重点的“便利工程”目前有序实施中。除了政府补助外,住户自筹资金部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9日上午,记者从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了解到:根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期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对其中的既有商品住宅加装电梯开设了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申请维修资金业务。而在此之前,商品住宅物业小区电梯项目申请维修资金主要是用于更换整部电梯或电梯维修。
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审核科科长马莉娅说:“为了方便办理,只要维修资金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我们就可以根据业主签定的协议约定,并结合维修资金余额情况,及时办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市民陈学智说:“加装电梯方便老年人上下楼,能用维修资金支付部分款项,我们老百姓就少掏一些钱,我非常支持。”
被称作房屋“养老金”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申请维修资金时需要满足两个“三分之二以上”的条件,即: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另外,维修资金使用后,业主的分户账户余额不应低于首期交存额的30%。
据悉,今年我市按照“政府引导、业主主体、社区主抓、多方配合”建设模式,在全市范围内选取具备加装条件的住宅小区实施建设,计划完成500部电梯的加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