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开始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6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全疆市场监管领域将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涉及全疆各级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等16个部门。检查对象不再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还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
日后,这16个部门将形成部门联合检查,在开展行政检查时,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的原则,由牵头部门组织多个监管部门依据法定授权事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力争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同时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根据相关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搭建自治区统一的监管平台,为抽查检查、结果集中统一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治区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即“一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同时各有关部门依照监管职责,按照“应入尽入无例外”的原则,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即“两库”),通过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产生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防止选择性执法,有效维护企业自主经营权益。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处长王俊康介绍,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将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例如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及风险较高的领域和行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据悉,今年10月底前,新疆将试点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2020年底前,将实现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检查常态化,形成体制较为成熟、随机更加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