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记者高娃报道)近日,库尔勒市铁克其乡海力帕尔村村民阿依古丽·阿娜从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出院后,逢人便感慨地说:“这次没掏一分钱押金就办了住院手续,出院时也只掏了自付的费用,多亏了党的好政策。”
阿依古丽所说的好政策,是自治区实施的“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为切实减轻群众住院垫资负担,今年6月,自治区以地(州、市)为区域单元,开展区域内农村户籍人员(含农村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供养救助对象等)免收住院押金的“先诊疗后付费”工作。
“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是自治区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减轻患者经济压力、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扩大实施范围、规范制度管理流程,实施的一项便民惠民暖心工作。
“一站式”结算是“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中的一项便民举措。出院时,患者只需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后的个人自付费用,且是一站式结算,减少参保患者“垫资跑腿”现象,节约了患者非医疗支出成本。
此外,自治区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信息联网,实现农村户籍患者特别是农村贫困患者身份精准识别,减少患者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方便群众。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患者,还可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延期(分期)还款。
截至目前,全区实现了所有参加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自由职业者参加医疗保险),且在地(州、市)、县(市、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需住院诊疗的农村户籍人员免收住院押金,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模式,惠及1100余万农村户籍人员。
据了解,“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启动以来,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已实现本地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人员均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哈密市三级医院已实现本地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人员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其他地州均将本地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困难群体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