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经济报讯(记者于梦冉报道)8月25日,叶城县棋盘乡喀拉硝尔村村民塔吉汉 · 巴拉提在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办理了出院手续。提起自己患病治病的过程,塔吉汉 · 巴拉提深有感触地说:“这次我看病没交一分钱押金就住进医院,费用出院时再报销,这个政策真好,让我及时得到了救治。”
今年8月1日,53岁的塔吉汉 · 巴拉提患上了胸椎体结核,被叶城县人民医院转诊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塔吉汉是贫困户,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她和医院签好《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向医院上交了转诊单和医保卡后便顺利入院接受治疗。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财务科副科长沈红艳介绍,塔吉汉从8月1日入院至8月25日出院,一共产生73766元医疗费用,患者自费结算的部分不到280元。
这是新疆积极推进健康扶贫的一个缩影。从去年4月起,新疆开始实施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服务。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优化医疗费用结算模式,减轻新疆农村贫困患者看病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救助等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合力,确保农村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救治,新疆去年制定了《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推进方案》。
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院看病,只要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条件,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就可直接住院治疗。患者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结报新农合补偿部分,补偿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患者结清。
沈红艳介绍,新疆对贫困住院患者不仅有“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还有“一站式”结算的便民举措。
沈红艳说:“目前,全区各地都在开展这项政策,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从今年4月16日到9月1日,已经有1000余例‘先诊疗后付费’病例。”
“其实,新疆在去年印发的《自治区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里,就已经提出了‘先诊疗后付费’,确定了定点医疗结构,明确了诊疗路径,这样可以避免一些病人没有带足费用或者是凑不足住院的费用而造成延误治疗的情况发生。而‘一站式’结算是社保、民政部门和保险公司把办公地点搬到医院,或医院派出经过培训的相关人员负责出院结算。这样方便患者出院时一次性报销,让患者及其家属少跑路,无形中节约了患者的非医疗支出成本。”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工作人员刘轩说,对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贫困住院患者,可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明确还款时间,予以办理出院手续。
“我们还将依据全民健康体检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精确掌握贫困人口的健康状况,对检查出的阳性疑似病例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确诊,推动贫困人口有病及时看,防止小病变大病。同时,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对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让贫困患者掌握疾病防治知识,养成良好健康习惯,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不让一名群众因健康原因在脱贫攻坚战中掉队。”刘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