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通告

来源:红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近日将赴各地(州、市)展开督导工作。根据督导工作方案,自治区督导组将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各地(州、市)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各地(州、市)推动在法制轨道上有力有效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况;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地推动各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日常监管、齐抓共管情况;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深挖“两面人”、整治“村霸”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情况;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
  自治区第一督导组进驻乌鲁木齐市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1日,督导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991-4673100,0991-4689100 (每天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10:00至19:30),举报信箱:乌鲁木齐市信访局接待大厅门外(原信访局南湖办公地)。对于乌鲁木齐市涉黑涉恶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将认真受理,并依法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6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