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通讯员刘运崎报道)6月6日下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11次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的贺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讲话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等。
会议强调,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精辟论述上来,统一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系统概括上来,统一到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严峻形势重大判断上来,统一到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重要要求上来,统一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科学部署上来,统一到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明确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指出,人民法院要紧密结合新疆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要紧密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新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广大干警要树立生态文明意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全员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为新疆生态环境的改善、建设美丽新疆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