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然水域进入122天禁渔禁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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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乌鲁木齐4月2日电(记者周晔、胡虎虎)新疆以“打击非法捕捞、养护生物资源、共建美丽中国”为主题的禁渔专项执法行动,4月1日在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境内的乌伦古湖正式启动。从4月1日至7月31日,新疆天然水域正式进入122天的禁渔禁钓期(必须在禁渔期内捕捞特殊品种鱼类除外)。

  乌伦古湖是位于新疆准噶尔盆地北部的断陷湖,又名“布伦托海”,是典型的西北干旱区大型湖泊景观。湖泊由大海子(乌伦古湖)和小海子(吉力湖)两部分构成,水域面积近10万公顷,盛产10余种鱼类,素有“北国渔乡”之称,是新疆仅次于博斯腾湖的第二大渔业基地,2017年水产品总产量8430吨,产值1.84亿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局副局长苏德学介绍,额尔齐斯河、伊犁河、乌伦古湖、博斯腾湖等全区天然水域将全面落实禁渔条令,通过24小时巡逻、开通举报电话、开办禁渔宣讲团等方式,确保鱼群在繁殖季节的休养生息,共建人类、湖泊、鱼类和谐共生的家园。
  自2017年禁渔禁钓行动开始至今,阿勒泰地区共出动执法车辆船舶660余车次、执法人员1900余人次,通过开展水上、陆上禁渔巡回检查、交叉检查,对违规违法案件高发水域开展驻守检查,共查处渔业违法案件46起,罚没变价款收入12.83万元,没收渔获物2800余公斤,放生非法捕捞鱼类1650多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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