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跨院立案服务系统正式开通 从此家门口也可打异地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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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朱凯莉 通讯员刘运琦报道)6月28日,记者从新疆高院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疆法院跨院立案服务系统正式开通。这意味着新疆人从此“在家门口也可以打异地官司”了。以前立案当事人必须到案发地法院,而现在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受到地域、管辖限制,可以选取距离自己最近的法院起诉,“最近的法院”立案后再将材料转给管辖法院。

  新疆高院新闻发言人王海琴介绍,跨院立案诉讼服务过程中要公开立案登记标准、服务流程等,这就倒逼法院严格贯彻执行立案登记制,有效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跨院立案既统一了全区法院的立案标准,杜绝了个别法院人为设置立案障碍的现象,也扩大了立案诉讼服务大厅的功效。

  例如,家住沙湾县的当事人,在10分钟左右就可以通过沙湾县人民法院将案件诉到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而在以往,当事人需要坐6个多小时的车程,才能到塔城中院完成立案。“跨院立案服务系统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和金钱成本,当事人可以在‘最近的法院’的立案窗口递交立案材料,所有材料通过立案登记人员的一键发送就可以传递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减少了当事人长途跋涉的奔波之苦。”新疆高院立案庭庭长陈敢表示。

  陈敢说,异地打官司会给当事人增加很大的经济和心理负担,打一次异地官司需要来回跑上几趟甚至十几趟,有时可能还不能及时立案。新疆不仅各个平行法院之间的物理地域距离远,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物理地域也比较远。种种原因,造成当事人异地诉讼的出行成本很高。

  据了解,目前新疆各级法院立案庭法官都接受了跨院立案的流程操作培训。此外,所有跨院立案的流程节点都会通过内网系统第一时间通知立案法官。

  陈敢说,比如接收法院的法官将电子版材料移转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立案法官就会收到一条信息提示,有跨院立案的案件进入系统。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登记后,原接收法院的跨院立案系统就会有信息提示,可及时查看结果,方便通知当事人。

  高院信息技术处处长刘琼说,跨院立案服务系统的开通,彻底改变了各个法院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工作状态,建立起法院之间横向和纵向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利用法院专网优势,开创了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成为解决人民法院“立案难”、“诉讼周期长”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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