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疆县级仲裁院组建率将达到100%
5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区将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效能,推进调解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其中,县级仲裁院组建率将达到100%,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组建率将达到85%以上。
今年,我区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除加强三方机制建设,启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及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外,还将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定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同时,推动调解仲裁办案信息化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地州市级仲裁院使用办案系统达到100%,县级仲裁院达到60%以上。
此外,我区还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约谈制度和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意见书(建议书)制度。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机制。开展打击非法用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区级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专项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行业、建设项目的跟踪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6年,全区各级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11839件,结案率达98%;受理调解案件5098件,结案率达92.8%。开展打击非法用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2.98万户,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5326件,结案率达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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