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专项行动

来源:西安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4月20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明确在全省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和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至2026年底,不分阶段和步骤,由各市结合实际推进落实。《方案》明确聚焦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农村药品质量安全、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药品经营许可审批等重点领域开展整治和治理。坚决打击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精神药品、医疗机构制剂以及执业药师“挂证”、第三方平台违规展示和销售处方药等行为,落实行政处罚、行业禁入及联合惩戒要求。
  按照部署,陕西将全链条打击倒卖医保“回流药”等行为,纠治虚假售药、串换药品、转卖倒卖药品等问题。对频繁变更和申请集中注销药品批发企业、申请暂停经营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排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规销售药品等行为。
  省药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在此次专项行动中,陕西还将以农村、城乡接合部零售药店,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为重点,扎实开展村镇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及农村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确保农村药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此外,陕西将聚焦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加强整治,组织检查第三方平台和开展网络交易的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连锁总部、零售药店,督促网售企业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强化网络销售风险会商机制,引导第三方平台对入驻商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在药品经营许可审批方面,陕西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重点整治零售药店盲目扩张行为,纠治违规审批、降低审批标准等问题,对违规审批、擅自降低开办条件的,通报许可审批部门,依法撤销行政许可,从源头筑牢药品安全防线。(群众新闻记者周明)
  来源:群众新闻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