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来源:西安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陕西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及“千村宣教”行动,并推动形成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格局,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11月28日,家住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街道的杨力(化名)准时出摊,做起小生意。
  杨力今年58岁,之前一直靠开三轮车载客赚钱。他做小生意不到1个月时间,但已经摸清了门路。
  11月中旬以来,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联合治安支队等,开展两、三轮车及停车综合治理百日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灯越线、逆行、未按规定登记上牌及三轮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三轮车非法载客行为,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严管路面违法行为,同时注重源头解困,筛查无牌无证和非法载客三轮车信息,通过开展“敲门行动”精准实施宣教劝导,并对接相关部门解决相关人员就业问题。
  “非法载客车辆在街面穿行,影响道路交通秩序,极易造成安全隐患。同时,三轮车超载后导致制动减弱,易发生交通事故。”11月初,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碑林大队执勤一中队中队长杜正多次上门讲解三轮车非法载客的安全隐患。
  目前,全省公安交管部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车辆及重点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在强化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的同时,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构建精准化宣教体系,持续深化“千村宣教”行动品牌影响力,积极建设交通安全“乡村学堂”“马路学堂”。多元化的交通安全宣教模式,有效提升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转弯时没有打转向灯。”“没有戴安全头盔。”“遇行人未礼让。”11月21日,在榆林市横山区塔湾镇集市上,一处“摊位”吸引来赶集的群众。原来,榆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横山大队民警在集市上办起交通安全“乡村学堂”,向群众宣讲交通安全知识。
  活动中,横山大队组织开展“沉浸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民警驾驶三轮车驶入集市,故意发生多个“违规操作”。围观群众你一言我一语地指出了“问题”。民警现场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让群众对遵守交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横山区赵石畔镇赵石畔村一名村民说:“我经常骑摩托车去赶集,现在每次出行前都记着戴安全头盔,而且坚决抵制非法载客的三轮车。这些都是我在交通安全‘乡村学堂’上学到的。这种宣传方式真是既方便又实用。”
  近年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推动形成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格局,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不断完善;支持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及劝导;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及管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今年55岁的彭元友是石泉县云雾山镇双河村道路交通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工作人员。入冬后,在石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的配合下,他定期进村向群众宣讲冬季交通安全知识。
  双河村地处山区,部分道路弯度较大。负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彭元友觉得责任重大。关注天气预报、留意进村车辆、定期走村入户……这些是他的日常工作。“入冬后,雨雪天气导致路面湿滑,驾车出行时一定要谨慎……”12月1日中午,彭元友在双河村宣讲交通安全知识。
  目前,石泉县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立网格员队伍培训机制,保障人员配备、教育培训、硬件建设等;建立指挥调度体系,保证快速指挥处置各类突发情况。
  陕西省公安厅交管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要聚焦重点区域及重点违法行为,强化精准防控;要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方式,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精准化宣传;要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更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来源:群众新闻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