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为持续扩大集采药品的覆盖范围,提升群众用药可及性和便捷度,降低群众就医用药经济负担,近日,省医保局发布《陕西省开展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开展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行动。
长期以来,集采药品的供应渠道主要局限于公立医疗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集采药品的普及范围,给广大群众购药带来了诸多不便。集采药品“三进”行动的目的是将群众关注度高的好药、常用药等集采品种引入零售药店、民营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单位,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买到质优价宜的药品。
本次集采药品“三进”行动以集采中选企业、零售药店、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为参与主体,鼓励参加集采药品“三进”行动的单位以统筹区为单位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张贴集采药品“三进”行动标识,提升社会辨识度;统一设置销售专柜(区),规范集采药品管理;统一采用双标签公示价格(包括药品集采中选价格和销售价格),确保价格信息公开透明;统一进行销售价格承诺,切实减轻群众购药负担;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让集采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据了解,第一批“三进”药品目录共计295个品种1100个药品,以心脑血管、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内分泌及代谢、泌尿生殖类、全身用抗感染类、皮肤病等常见病、慢性病药品为主。各参加单位可从《“三进”药品目录》中自主遴选药品品种。陕西鼓励医保定点药店和综合型民营医疗机构实际配备集采药品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种;专科民营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配备集采药品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0种。
开展集采药品“三进”行动是省医保局对群众期盼的积极响应。“三进”行动的深入推进,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陕西药品市场环境、促进价格透明合理,方便广大群众更好地享受到便捷高效、优质暖心的医保服务。(记者李子言)
来源:群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