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临时仲裁案件在海南开庭

来源:海南在线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落地见效
  我国首个临时仲裁案件在海南开庭

  7月15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两家企业之间合同纠纷一案,在海南省仲裁协会的协助下组成临时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是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海南审理的我国首例临时仲裁案件。
  本次开庭审理的临时仲裁案件,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僵持不下时,了解到《规定》有关临时仲裁的内容,从而自愿选择以临时仲裁方式解决有关纠纷。该起案件的审理,是海南仲裁新规落地的一次重要实践。海南省仲裁协会作为本案临时仲裁的指定机构,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提供庭审场地设施、仲裁庭秘书等必要的协助服务,保障了临时仲裁的顺利进行。
  该案件一方当事人表示,在临时仲裁申请和受理过程中,感受到了“创新”“便捷高效”和“专业服务”,非常希望海南自由贸易港能提供多元化的争议解决方式,提高商事纠纷的解决效率,从而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率。另一方当事人则表示, 海南仲裁新规落地,让企业在“家门口”就可以获得与国际规则无缝接轨的仲裁服务,进一步优化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有助于增强企业信心、稳定交易预期、维护交易安全,“我们会在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商事业务过程中,充分利用临时仲裁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赋予的立法权限,以自由贸易港法规的形式对我国现行仲裁法的具体规定进行适度变通和创新,引入了国际通行的临时仲裁制度,丰富了商事纠纷解决的工具箱。根据《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企业之间,以及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企业和外国及港澳台企业之间,还有外国及港澳台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都可以在海南进行临时仲裁。
  海南省仲裁协会会长刘道俊介绍,临时仲裁是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仲裁员组成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在裁决作出后即告解散的仲裁方式。相较于机构仲裁和诉讼,临时仲裁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而且能为当事人节省费用和时间,使商事纠纷得到迅速解决。目前,临时仲裁在国际商事纠纷领域中普遍适用,并得到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广泛认可。我国早在1987年就加入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相对应,从现在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作出的临时仲裁裁决,也将在其他171个成员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邓惠文表示,下一步,海南将以本次临时仲裁案件审理为起点,全面贯彻实施《规定》,把海南打造成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为中外企业提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海南方案”。
  海南日报 记者陈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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