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安交警落实多项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

来源:东北新闻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沈阳公安交警落实多项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
  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 汽车注销手续实现网上办

  更方便、更省时、更简化!7月6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近日沈阳公安交警实施8项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全市在做好行驶证电子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异地登记“一证通办”、汽车注销手续网上办、交管业务网上精准导办等各项措施。
  单位用户可通过“交管12123”APP管理车辆
  首次开通单位用户账号的,单位信息应在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备案,普通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客货运企业可以在各区县(市)交警大队办理或在车辆管理所(沈大路116号)办理;租赁车企业等其他特殊企业只能在车辆管理所办理。
  办理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有效期、单位名称、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单位地址、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件原件、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代理人手机号码等内容。
  开通账号后,可通过“交管12123”APP线上管理本单位名下车辆以及车辆备案驾驶人信息,查询车辆状态、交通违法记录等信息,在线办理车辆选号、补换领牌证、申领车辆免检标志、变更联系方式等业务。
  摩托车异地登记实现“一证通办”
  异地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等业务的,申请人可以凭身份证件“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
  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简化了
  优化驾驶证注销恢复考试措施适用于原准驾车型包含小型汽车(C类)驾驶证因逾期三年未换证被注销,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只需完成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通过后恢复驾驶资格。对于2024年7月1日前已经报名受理恢复C类准驾车型考试业务还未完成科目二考试的,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的考试(就是大家常说的科目四);已经通过科目二,未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的考试的,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交管业务网上推送全项提示、全程导办
  交通警察局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针对群众不熟悉交管业务办理时限、流程和资料,导致业务“逾期未办理”“办事来回跑”等问题,依托“交管12123”APP,向群众主动推送需要办理的交管业务,涵盖机动车检验、报废,驾驶人考试、换证、审验、体检和违法处理等50多项交管业务。通过改革,将网上服务模式从“被动使用”变为“主动服务”,实现“一次登录、全项提示,一件待办、全程引导”。
  机动车注销登记网上就可下载注销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旧车,申请注销登记后,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下载机动车注销证明电子版,不需要再到车辆管理所窗口领取纸质注销证明。
  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
  沈阳公安交警根据去年青年大街、北陵大街沿线路口采取慢行一体化过街的成功经验,计划于今年在南京街、黄河大街沿线符合条件的路口进一步推广慢行一体化设计,优化非机动车通行路径,引导非机动车有序等候、顺畅通过,并选取部分路口试点采取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交通组织,全力打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非机动车通行环境。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李欣 实习生 郝斯佳
  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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