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九条”公布:新购置商品房契税全额补贴

来源:东北新闻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背景下,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布“沈抚九条”,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6月14日,沈抚示范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制定建设领域配套政策、促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当地推出涵盖土地供应、基础设施配套费、人才购房补贴、契税全额补贴、资金监管等9个方面的惠企利民举措,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
  加大针对企业的纾困力度,是系列举措的鲜明特点。沈抚示范区深化调整了土地供应政策,加强对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要素保障。沈抚示范区规定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具备供地条件下,土地出让金可分二期付款(最长不超过1年),免收利息,出让合同中不再约定利息规定。同时,产业类项目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防止出现“烂尾”工程的有力举措。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的模式是实施所有的预售资金监管,占用了企业大量流动资金。此次示范区优化调整了资金监管规定,助力建筑企业“再解绑”。当地将取消原全部资金监管,实行重点资金监管,深入细化重点资金监管支取节点及比例,并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同时,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做大人口、增加人气,沈抚示范区将实施新购置商品房契税全额补贴政策以及继续实施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沈抚示范区明确,凡在示范区新购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适用期限为政策出台之日起至2022年底,并视情况适当延期。同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高级技师等群体,在示范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当地将按照政策给予2万至6万不等的购房补贴。
  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系列举措做到了拿出“真金白银”多、支持企业力度大、优惠幅度高。下一步,针对这些政策,相关部门将会尽快拿出配套细则和工作流程。同时,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组织服务管家,专项开展此次政策涉及的不动产相关服务。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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