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购买“退烧止咳药”须实名登记

来源:东方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上海市药监局昨天发布药店疫情防控提示,要求零售药店进一步落实《药店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对入店购药者逐一测温查码,询问是否购买“退烧止咳药”,将相关人员引导到专区(专柜)购买;购药者凡需购买“退烧止咳药”,应进行症状和旅居史等关键信息询问,引导消费者登录“随申办”小程序关联电子身份证信息,通过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实名登记并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发现高度疑似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
    药监部门同时提醒市民,如果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等症状,切勿擅自用药,应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
    指南明确,药店的企业负责人是药店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负责人要切实部署好防控各项管理要求,积极发挥药店的“哨点”监测预警作用。药店当班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佩戴口罩、佩戴胸卡,执业药师、药师挂药师胸牌,每日进行测温、登记,建立测温台账备查。
    指南还明确,每个药店需派1人戴好口罩、手套,备好测温枪,在门口对入店购药者逐一询问是否购买“退烧止咳药”,将相关人员引导到专区(专柜)购买。对这类购药者的管理举措包括:落实体温测量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进行症状(发烧、咳嗽、乏力)和旅居史(1个月内到过境外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此类人员有接触史)等关键信息询问,发现高度疑似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要求其出示身份证,通过特殊药品监管系统进行实名登记后,引导消费者登录“随申办”小程序扫码验证手机号后填报个人信息;核对相关信息,并录入特殊管理药品监管系统,将购药信息进行关联上传。
    药店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哨点”,根据指南,药店应设置“退烧止咳药”专区(专柜),并用指示牌标示,在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告顾客书,告明入店购药者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需要购买“退烧止咳药”的请配合到“退烧止咳药”专柜进行身份证实名登记和信息填报,店堂内对“退烧止咳药”实行专人专区(专柜)管理,兼顾“方便购药”和“相对隔离”的原则,确保药房疫情防控落实到位。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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