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消息:6月15日,记者从长宁区了解到,为了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建设,其出台了20条创新举措,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厚植区域人才优势,为打造海内外人才近悦远来的良好环境按下“加速键”。
据介绍,《长宁区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共五个方面,20条举措。
聚焦区域发展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实施高峰人才支持计划、重点产业人才激励计划、社会事业紧缺人才培育计划、高技能工匠人才培养计划、优秀青年人才开发计划等5项重点人才工程。
打造国际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建设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首站、深化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优化海外人才宜居宜业环境等4项举措。
提升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能级。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认定评价机制、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多元化发展、发挥企业在人才资源开发中的主体作用等3项举措。
搭建科技创新人才事业发展平台。支持优秀人才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支持建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等3项举措。
完善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完善市区衔接配套的人才激励培养机制、发挥人才户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加强人才安居工程保障力度、创新便利化人才审批服务体系、建设人才政策统一发布受理平台等5项举措。
记者了解到,这20条举措特别注重分类施策,以更宽的视野加快人才引进集聚。《若干意见》坚持人才队伍高端引领和整体开发相结合,统筹兼顾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各个环节,实施针对高峰人才、产业人才、社会事业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青年人才的专项扶持政策,政策针对性更强、普惠性更高。
例如,实施高峰人才支持计划,对企业引进的符合长宁产业发展导向的国际国内一流高峰人才或团队实施量身定制、个性化支持;实施重点产业人才激励计划,在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成长性较好的民营科技企业中设立硕博士创新实践基地,对企业引进的硕博士科技人才给予一定激励补贴;实施高技能工匠人才培养计划,在原有市级政策基础上,新设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区首席技师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开发计划,每年将投入1000万元用于青年人才的引进储备、实习实践、培养使用等方面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意见》着力通过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实施更加精准、精细、精品的人才服务。为区域内重点企业“一对一”配备人才服务专员,对企业提出的人才服务需求做到“一口受理、专人专办”。将进一步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优秀人才租房补贴每年投入不少于6000万元,个人补贴额度从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600元,同时积极拓宽人才公寓筹措渠道,支持国有企业、社会化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人才公寓配套服务,未来三年预计将提供人才公寓1000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