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430亿元降电价措施落地
4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分两批实施降价措施,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要求,其中,第一批降价措施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包括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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