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验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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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的实施意见》(zzzz〔2010〕6号)和《关于印发<zzz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指导标准>的通知》(普法治办〔2010〕1号)等文件精神,2010年4月19日教育系统将接受市、县“五五”普法验收,时间紧、任务重。为全面做好全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验收迎检准备工作,及时完善“五五”普法相关印证资料,确保我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上级验收。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基础教育指导办公室、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照普法治办〔2010〕1号文件,及时做好“五五”普法的查缺补漏工作,对“五五”普法工作还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二、资料准备
1、上级文件;
2、成立(调整)“五五”普法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的相关文件;
3、“五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2006年至2010年各年度法制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其中2010年只收集工作计划);
4、法制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宣传教育资料、图片;
5、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相关资料;
6、会议形式安排,部署普法教育工作的相关印证资料(会议记录);
7、教职工学法记录(每季度一次),普法考试资料,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
8、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相关资料;
9、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系列活动(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禁毒教育活动等)资料、图片;
10、法制教育征文、演讲活动等资料;
11、“五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12、其它普法资料。
请各乡镇基础教育指导办公室、各中小学校严格参照资料准备相关要求,查缺补漏,并于4月18日前将所有资料全部完善并归档存放,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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