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团公司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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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四个单位汇报了6月份五起事故发生的情况、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并做了较为深刻的检查。下面,我结合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情况和当前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就如何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采取有效举措、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吸取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今年以来,在不到半年时间里,集团公司先后发生了8起伤亡事故、死亡40人,5起非伤亡事故。尤其是6月份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仍发生了5起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无论是事故发生的起数、伤亡的人数、发生的频率,在神华发展史都是绝无仅有的。使得我们的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安全压力空前增大。

  8起伤亡事故,一是乌海骆驼山煤矿“3·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死亡32人;二是新疆铁厂沟煤矿“5·4”顶板事故,死亡1人;三是包头煤化工煤制烯烃“5·25”高空坠落事故,死亡1人;四是宝日希勒露天煤矿“6·2”运输事故,死亡1人;五是宁煤梅花井煤矿“6·16”运输事故,死亡2人;六是乌海西来峰焦化厂“6·26” 烟罩坠落事故,死亡1人;七是神东布尔台矿“6·28”运输事故,死亡1人;八是乌海老石旦矿“6·28”运输事故,死亡1人。

  5起非伤亡事故,一是乌海黄白茨煤矿“2·3”透水事故;二是乌海五虎山煤矿“4·28”一氧化碳严重超限事故;三是宁煤甲醇厂“3·23”火炬闪爆着火事故;四是乌海焦油厂“3·25”高置沥青槽着火事故;五是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5·7”催化剂粉仓泄露着火事故。

  综合分析这13起事故,有8起发生在基本建设和技改单位,占事故总量的62%。按事故类别划分,运输事故4起,占31%;火灾事故3起,占23%;透水事故2起,占15%;高空坠落事故2起,占15%;其它事故2起,占15%。

  面对无辜失去生命的40名兄弟,面对永远失去亲人的40个家庭,面对党和国家及人民的希望与重托,此时此刻我不知道大家是一种什么感受、什么滋味、什么心情?“人命关天”,没有比人的生命更大的事情;“生命无价”,没有比人的生命更珍贵的东西。作为共和国的“长子”、作为煤炭行业的“龙头老大”,我们的安全工作备受国内外关注。我们需要发展,而绝不要抛开安全、牺牲人的生命、破坏环境不科学、不健康的盲目发展;我们需要利润的提高和经济总量的翻番,而绝不要带血的利润和死亡人数的翻番。“安全一票否决”,如果我们的安全工作搞不好,经营指标再好、经济效益再高,也不能将功抵过;“安全是发展的基础”,如果我们的安全工作搞不好,发展也是短暂的,绝不会长久。短短的179天、25个周,就死亡40人,平均不到5天死亡1人,一周死亡1.5人,这样的安全“业绩”,能对得起我们的良知吗?能与“行业代表”相称吗?能代表中国煤炭工业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吗?能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吗?不得不引起我们所有单位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深刻反思。今天早上,我特别交代让60个煤矿的矿长也参加这次会议,希望你们真正把精力投入到安全生产中。

  深刻分析这些事故原因教训和当前存在的隐患问题,可以说事故的发生绝不是偶然,而是偶然中的必然,充分暴露出我们当前在安全管理中存在诸多漏洞、盲区和死角。

  一是“安全第一”的思想没有执行到位。乌海能源公司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发生,就发生6起事故,死亡34人,占全集团死亡总数的85%。尤其是骆驼山煤矿的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打破了集团公司自1995成立以来连续15年无特别重大事故的纪录;自6月26日至28日,三天内连续发生2起事故,死亡2人。这样的安全成绩,难道说“安全第一”落实到位了吗?9个生产矿井,有7个矿井部分采掘面因受水害、火灾等严重威胁被迫停产,难道说安全管到位了吗?我想乌海能源公司从领导班子到各厂矿及员工应该深刻反思一下,究其何因?如果是领导班子的问题,该调整的要调整;如果是矿厂长原因,该换的要换、该撤的要撤,决不能手软。宁煤梅花井煤矿自去年12月9日到今年6月16日,仅仅188天,就先后发生2起事故,造成4人死亡,一而再地发生事故,安全工作是如何管的?

  二是事故教训没有吸取到位。类似的交通运输事故、矿车掉道伤人事故、火灾、顶板等事故,不要说全国经常发生,在集团公司内部近几年也发生过多起。集团公司为此也多次召开过专题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是我们一些单位并没有引以为戒,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更没有结合自身实际,真正做到举一反三,结果重蹈覆辙。事故的发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再发生类似的事故;可怕的是对事故的遗忘,“好了伤疤忘了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更可怕的是“吃一百个豆还不嫌腥”。

  三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责任胜于能力”。抓不好安全,我看绝不是能力问题,更重要的是责任感、执行力、决心和毅力问题。同在一个矿区、同在一个公司,别人能够做到10多年不死人,而你一年死好几个人,难道仅仅是你的能力不如别人。我看是你抓安全的决心没有别人高,抓安全的耐心没有别人强,抓安全的招数没有别人多,抓安全的功夫没有别人到位,抓安全的压力没有别人大。一些矿厂长甚至部分子(分)公司领导可以说对安全工作只是喊在口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并没有落实到行动上、过程中。口号比别人喊的都响,表面文章比别人做的都好,报喜不报忧,好大喜功,形式主义、自由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安全生产是实实在在的工作,来不得半点粗心和疏忽,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浮夸,来不得半点急躁和漂浮,必须以科学的态度来谋划,以务实的精神来对待,以实干的作风来落实,抓一件成一件,件件有着落,掷地有回声。

  四是业务保安工作没有做到位。安全工作仅靠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来抓是抓不好的,靠盯也是盯不住的,必须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我们一些业务部门在项目设计、建设施工、设备采购、验收考核、措施制定时就把关不严,结果给后续安全生产留下了许多“原生态”隐患;有些单位出现安全问题时,相互推诿扯皮,不从主观找原因,而是想方设法往客观条件上推;有些单位个别领导干部作风不扎实,对安全工作敷衍了事,“管生产不管安全”。这里我再次强调,安监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监督监察包括对业务部门的督查,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安全管理。

  五是基建和技改项目管理不到位。13起事故有8起发生在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充分说明基建和技改项目仍然是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的主要薄弱环节。尤为突出的是,一些单位从子(分)公司到各单位领导对外委施工队伍的监管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存在严重的重自营单位管理、轻外委队伍监管问题,没有真正落实集团公司反复强调的把好“五个关口”、做到“五个统一”;对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晰,虽然签订了生产安全协议,但责任划分不细、不实,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导致日常工作不严、不细、不实,该做的没做好、该管的没管到位,不需要去做却做了,致使出现事故后非常被动;有些单位不按建设程序、工期和安全“三同时”要求组织施工,一、二、三期工程平行交叉作业,系统尚未形成就盲目开始联合试运转,势必造成抗灾、减灾能力减弱,加之日常疏于监管,发生事故也就必然;个别单位甚至还抱有技改和基本建设项目发生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不良心态和侥幸心理等等。


  六是隐患整治不到位。有些单位对于安监部门已经查出的隐患,不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加以彻底整改,而是一拖再拖,甚至敷衍了事,更不用说主动查治,导致隐患越查越多。目前专家会诊尚未结束,就已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4913项,其中煤炭企业1207项,电力企业2749项,铁路企业371项,港口企业586项。如果会诊结束,我想这个数字将会突破7000。这些隐患和问题一日不除,可以说安全生产就没有保障。

  七是本安体系、质量标准化和班组建设不到位。部分单位标准化搞形象工程,没有延伸到采掘工作面等生产末端,质量严重滑坡,与动态达标要求相差甚远;班组建设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即使是同一集团、同一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差别也很大;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实效差,员工自保互保联保能力低,“三违”现象还相当普遍;现场管理和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风险的超前预控思想尚未真正贯彻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作业环节、每个生产过程。

  八是应急救援管理不到位。突出表现为应急预案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不足,日常应急演练和培训不到位,应急队伍和素质不能满足应急需要等等,致使不能及时识别事故灾害的严重程度,发生事故后措手不及。

  上述八个方面的不到位,既是事故应该吸取的教训,也是今后安全工作的重点,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希望大家一定要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吸取事故深刻教训,站在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以人为本”、“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高度,站在维护神华改革稳定大局、推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切实把安全生产摆上当前工作的首要议程,当做头等大事来抓。时刻保持思想统一、认识到位的清醒头脑,时刻保持居安思危、警钟常鸣的高度警觉,时刻保持反骄防松、严抓严管的强劲力度,长久树立抓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常讲案例、常思危害、常敲警钟,着力以认认真真的作风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来化“危”为“机”,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实现企业的长治久安。

  二、以人为本、标本兼治,想实招、出重拳,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动真功夫,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围绕安全工作1号文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加强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的执行能力。责任是最基本的职业精神,也是一个人做事的基本准则。我们每一个人都在生活中饰演着不同的角色,无论担任何种职务,肩负何种工作,都必须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企业、对社会负责,这是社会法则,也是道德的规则。这就需要我们时刻清醒、明确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当遇到困难时,不是找借口退缩,而是积极想办法去克服。这就需要我们必须不断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既然事业选择了我们,就要为我们的事业负责任,就要从内心深处真切感到抓好安全是对全体员工的最大负责,是讲政治、顾大局和切实履行职责的实际行动;要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讲实话、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绝不能仅仅停留在会议上、写在文件里了事,切实解决管理不到位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必须不断增强安全预控的主动性。坚定安全工作可防、可控、可治和把高危行业变成安全行业的坚强信心和必胜决心,从源头上超前预控事故隐患,坚决做到有迹象就查,露苗头就敲,见倾向就纠,出问题就抓,一丝不苟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这就需要我们必须不断增强责任追究的严肃性。严是爱、松是害。安全生产管理上的不严格,就是对企业、对员工最大的不负责。要强化各级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真正把安全责任认认真真落实到位,绝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更不能“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使逐级传递的责任链条出现障碍,必须严格检查、严格分析、严肃处理、严肃问责。只有这样,才能以高度的责任心来履行安全职责,承担安全重任;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树立起强烈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自觉地为企业的安全发展想方设法、超前谋划。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负起安全监督监察职责,采取铁腕手段、时刻保持高压态势,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铁面无私。各级业务部门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做好业务保安和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执行力。虽然集团公司规定停产、复产令原则上由安监部门下达,但整改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实工作必须由业务部门负责,并且要从技术等方面对是否具备复产的条件严格把关,提出明确意见。

  (二)全面加强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管理,切实提高整体安全的监管能力。各子(分)公司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重新审视和深入剖析在技改和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短板差距以及造成事故多发的根源所在等,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彻底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煤炭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09]1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安全管理流程,实现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方责任,切实保证属于我们做的一定要做好、做到位,属于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做的一定要监管协调到位、督促要求到位;一定要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安全“三同时”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期,有序合法合规组织建设;一定要把好“五个关口”、做到“五个统一”,坚决杜绝“一包了之”、“以包代管”、“层层转包”,从严、从细、从实、高标准地管好外委施工队伍。我再次重申,对于没有拿到路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停建整改;对于未完成设计任务、系统不完善的项目,一律不准移交生产;对于资质不符要求、安全业绩差的队伍一定要清理出去。

  (三)全面加强隐患整治,切实提高各类事故的防范能力。各子(分)公司要按照定隐患、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责任人的“五定”原则,抓紧研究制定详细的隐患整改计划,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号管理,每天向集团公司书面汇报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对于专家会诊指出的隐患,必须尽快制订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该停产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该减产的要减产,尤其是乌海和宁煤公司。集团公司安监局及有关业务部门,要研究确定需要集团公司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采取不打招呼、不定单位、不定时间的突击检查方式,对各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并在每月调度产运销平衡会或周四安全视频会上进行通报;同时要将隐患整改情况纳入本安体系考核范畴,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单位在本安体系考核标准中直接扣分。今后,凡被集团公司下令停产的矿井,未经集团公司下令,擅自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子(分)公司有关领导的责任,若因此导致事故发生的,上升一个事故等级处罚。


  (四)全面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切实提高重大事故的抗风险能力。煤矿企业要着重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管理。继续加大瓦斯抽采力度,系统的完善优化,减头减面、减人提效等工作。凡瓦斯抽采不达标、“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系统存在重大问题的,一律立即停产整改,尤其是宁煤金能公司和乌兰矿。集团公司安监局牵头、总工办、煤炭生产部和科技发展部配合,要尽快与西安煤科院商讨成立“神华煤矿防治水研究院”事宜,对乌海、宁煤和其他公司煤矿防治水进行技术专业化服务;对于乌海等公司受奥灰水、老空水、地表水威胁严重的矿井,若没有把握该停产继续停产。要规范火区治理工程的管理,消除重大火灾安全隐患。乌海、宁煤、神东部分矿井地表灭火工程留下的大采坑,要尽快组织回填,确保雨季的安全。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要牵头,组织煤炭生产部、总工办、战略规划部及北遥公司,对煤田火区情况及治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普查调研,出台规范全集团灭火工程的管理办法,对灭火工程进行清理整顿,彻底改变各自为政、管理混乱等问题,构建火区治理的长效机制。要加快推广“井下胶带输送机火灾预警”技术,加强车辆和轨道运输及顶板管理,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煤制油化工企业要加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环节的管控,要像“煤矿生产过程中可以做到瓦斯不超限,超限就是事故”那样,牢固树立“生产过程中可以做到不发生火灾,出现火警就是事故”的管理理念,切实做到高标准、严要求、重基础、强管理、抓落实、求实效,确保“安稳长满优”目标的实现。电力企业要落实好“二十五项事故反措”,最大限度减少非停事故。铁路企业要加强钢轨探伤及路基、桥梁、隧道等病害整治,减少断轨等事故发生。

  (五)全面加强本安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安全风险的预控能力。各板块要按照“本安体系全面实施年”活动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加快本安体系建设步伐, 8月底前必须建立本安体系考核评分标准。各子(分)公司要加大本安体系的检查考核力度,将其实施的好坏纳入到“五型企业”建设考评范畴和考核提拔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切实通过本安体系的实施,养成无论干什么工作都要开展辨识危险源、评估与管控风险的自觉习惯,实现安全工作的超前谋划、超前预想、超前研究和超前防范,推动安全工作由被动整治、结果管理向超前预控、过程管控的根本转变。集团公司安监局四季度要对各单位本安体系建设与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根据考核结果和各子(分)公司内部排名情况,分板块排出名次、张榜公布、挂牌管理;要组织召开好以“如何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为主题的第三届矿长大会。

  (六)全面加强“双基”建设,切实提高安全基础的管理能力。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区队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2010年区队班组建设实施方案》,全方位、全过程地推进区队班组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要着力拓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内涵和外延,将风险预控、过程管理、动态考核的理念方法运用实践到标准化建设之中,切实做到现场的动态达标;要突出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人、机、环、管四位一体的标准化。要加快培训基地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着力规范人员的操作行为,全面提高员工的自保、互保、联保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力争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做到“三不伤害”。要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防尘供水、通信联络、避险逃生等6大应急保障系统;加快大型钻机、大型水泵、潜水泵等应急装备的配置,实现应急资源的共享;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日常应急演练和培训,增强识别事故征兆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同志们,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警示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居安思危、反骄破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血的事故教训告诫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实事求是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得力有效的举措来保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把安全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才能保证“科学发展,再造神华,五年实现经济总量翻番”战略目标的实现。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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