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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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主要是传达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回顾和总结近年来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研究当前改革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省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非常重视,省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了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苏荣书记对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做好三农工作讲了重要意见,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上午,苏志希同志传达了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还有几个县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工作经验,讲得都很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已历时五年多的时间。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决策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选择了5个代表全省不同地域、不同经济类型的县(市、区),率先进行试点,经过两年的努力,取得了预期成效,为全省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五年多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与改革试点以前相比,全省农民总体负担逐年降低,明显减轻。2002年全省农民减负水平达到31%2003年达到42%,并实现了户户减负2004年达到55%,顺利实现了中央确定的减轻、规范、稳定的第一阶段改革目标;2005年,预计可减轻农民负担6.1亿元,人均30元。伴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主要在四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明显减轻了农民负担;二是终结了传统农业社会遗留的赋税制度,为农村由传统税制向现代税制过渡奠定了基础;三是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了契机;四是这项改革顺民心、合民意,农村干群关系得到了明显改善。
      五年多的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农村税费改革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改革的政策措施是符合实际的,代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改革的到了广大农村群众的热烈拥护,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农村税费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特别是全面取消农牧业税以后,这项工作已经触及到了农村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逐年增长的支出需要,给基层政府的正常运转带来了新的困难。我省的大部分县乡,基本上以农业经济为主,税源结构比较单一,缺乏后续财源,财政增收的后劲很弱。取消农牧业税后,会减少县乡的地方收入,各项支出将主要依靠上级的转移支付解决。二是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成为当前引发农民负担反弹的一个新口子。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农村经营服务收费价格,因市场因素影响上涨较快,水费、电费、邮电资费等,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造成了农民的实际生产成本增加,使通过减负实现的部分增收被抵消。三是乡镇财政职能的转变,给基层农税队伍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农牧业税的取消,教师工资、卫生院经费上划至县管理,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大幅减小,乡镇财政职能将面临重大转变。基层农税干部的去向,已成了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四是基层干部对农村税费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在认识上有所淡化。由于对当前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缺乏全面的分析和正确的判断,一些同志感到农牧业税全面取消后,农民的负担也从根本上减轻了,认为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大功告成,因而对组织领导有所放松,工作力度也有所削弱。

      二、充分认识当前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
      从今年起,全省全面取消了农牧业税,农村税费改革进入新的阶段。改革的重点转为全面推进乡镇机构、农村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这是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温家宝总理的讲话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稳步推进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重要任务。做好这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一)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是巩固农民增收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根本性措施。农民增收问题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始终关心的重大问题。在农民增收渠道不多、收入增长比较缓慢的情况下,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通过减负实现增收,无疑是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最直接、最现实的途径之一,更是使农民有能力增加农业投入,调整生产结构,提高收益,最终实现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措施。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必须继续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巩固已有的成果。既要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又要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快发展,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第一要务,也是解决农村当前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关键。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增强农民的自我积累能力,不断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只有农民的收入不断增加、生活不断改善、购买力增强了,才能真正打开农村潜在的大市场,为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从全省来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我们不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调动全体农民的积极性,为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三)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它不仅是对三农工作的有力加强,也是对国家和农民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不仅是促进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措施,也是促进农村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步骤;既是推进农村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其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一般意义上的减轻农民负担,既有重大的经济意义,更有着深远的政治意义。

      三、巩固发展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
  按照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的部署,当前农村税费试点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从改革之初,我们就重视并着手抓乡镇机构、县乡财政体制、农村教育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2003年以来,我省还先后出台了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一些政策措施,做出了进一步深化配套改革的《决定》,并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分解落实。从全国来看,我们的起步是比较早的,下一步,我们要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综合改革。
      (一)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经过前几年的努力,全省乡镇机构改革中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减少20%的目标。这对下一步减少乡镇行政人员、减轻财政压力和群众负担提供了有利条件。当前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大力精简机构和人员,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要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职能。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取消农牧业税的新形势,把乡镇工作的重点从直接抓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提供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上来。通过合理界定和调整乡镇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乡镇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通过转变职能,把不必要的事、不必要的机构和不必要的人员减下来。二是积极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分类管理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的原则,改革现行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凡属经营性事业单位都要实行企业化管理。对公益性事业单位也要根据重新界定的职能,按照事权、财权和人权相统一的原则进行整合,理顺关系。今后乡镇政府一律不再设立自收自支和差额补助事业单位,省直部门不得干预乡镇机构的设置。三是认真做好人员分流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省一级实行总量控制的规定,确保从现在起就要做到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实现零增长和负增长。要充分利用中央对地方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财政补助政策,因地制宜,创造多种分流渠道,先修渠、后放水,制定相关鼓励政策,加快人员分流工作,妥善安置分流人员。
      (二)建立健全以县为主、保障有力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发展农村教育,是把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对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我们已经确立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办学体制和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的投入体制,随着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至县管理,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一费制的全面实施,以及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县为主、保障有力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由于目前我省农村基础教育总体上还比较薄弱,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偏低,资源配置不尽合理,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这一教育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满足税费改革、特别是全面取消农牧业税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为此,要立足现有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县为主管理、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教学质量明显提高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其中最为关键的有两点:一是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要切实贯彻中央关于新增教育投入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占整个教育投入的比重,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出责任。省、市(州)财政要进一步增加转移支付,增强困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财力保障。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用好对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各项投入,实现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安全的基本目标。要落实好对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的政策,严格管理,使这一政策真正体现在对贫困生的帮助上。二是强化县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县级政府要结合本地生源变化情况、危房改造计划等实际,进一步做好学校布局的调整,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妥善做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定岗、定员和超编教职工分流工作,分流不合格教师,优化教师队伍。探索建立大学毕业生到乡村学校定期服务和城乡教师定期交流的制度。也可以采取对口支援的办法,由师资力量雄厚的大中城市学校支援贫困地区的中小学,发挥城市教育资源优势,为农村义务教育服务。
      (三)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建立和完善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体制,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农牧业税取消后,相当一部分县乡失去了主体税种,依靠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来维持机构运转。为了适应这一新形势,各地要以建立和完善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体制为目标,科学合理地划分县乡财政收入,严格界定县乡支出范围,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一是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公共服务的支出比重。要本着重点向农村倾斜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尤其是财政收入的新增部分,要加大对农村支出的比重,把公共支出列入财政支出范围,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向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以保障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的正常需要和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二是积极推行乡财乡用县管管理方式的改革试点。要按照财力向下倾斜的原则,积极推进乡财乡用县管管理方式改革。省财政厅要积极指导和监督县乡财政体制的调整和完善工作,确保新体制的有效运行。三是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实施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有利于把县级财政建成职能完善、功能齐全的基层财政,同时也有利于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借鉴外省的好做法和经验,结合我省实际,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市县,在今年先行试点,探索经验,为全面推行创造条件。
      (四)积极探索制止发生乡村新债务、妥善解决旧债的机制和办法。乡村不良债务数额较大,化解困难,是当前农村经济工作中的一个难点问题,也是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一个突出矛盾,必须高度重视。据统计,截止20036月底,我省乡村两级债务总额达28.06亿元,其中乡级16.18亿元,平均每个乡镇120万元;村级11.88亿元,平均每个村7.1万元,人均58.6元。显然,相对我省的财政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而言,乡村两级的债务问题是比较突出的,必须积极探索妥善解决的办法。要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化解的原则做好工作。首先,要制止发生新的债务。乡村办任何事情都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绝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坚决制止新举债搞建设的行为,严厉查处向村级组织转嫁支出的行为。其次,要摸清底数,分清责任。要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核销虚假债务,按债务性质明确偿还责任,制定分阶段化解的目标,稳步化解。今年,要在做好敦煌市和崆峒区2个试点县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的同时,做好对敦煌、崆峒、民勤、永登、徽县5个市(县、区)的债务动态监测工作,为探索建立乡村财务管理的有效机制积累经验。对这个问题,我们一定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温家宝总理的讲话精神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执行约法三章两项制度,各地一律不得对乡镇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要实行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和乡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把制止新债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尤其是村级财务公开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综合治理。 

      四、加强领导,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取消农牧业税,是我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和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进行的又一项意义深远的重大变革,涉及农村生产、利益分配、土地管理等各个方面,涉及农村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关系农村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一)切实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的组织领导。现阶段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涉及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农村税费改革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分析和认识农村税费改革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要继续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方法,确保工作力度不减弱,执行政策不走样。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要继续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处理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省税改办要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和充实力量,加强对各地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财政、农业、教育、人事、编制、民政、法制、金融等有关部门都要从全局出发,密切配合,协调动作,各司其职,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和协调机制,共同做好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二)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目前,农民负担虽然得到了较大幅度减轻,但反弹的隐患依然存在,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各地、各部门都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是要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从近几年改革的实践和农民反映的情况看,要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关键要堵住三个“口子”:一是服务性收费,二是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三是“一事一议”制度的落实。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健全约束机制,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结合乡镇职能的转变,切实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要明确学校除收取正常的学杂费外,不得替任何单位代收任何费用;要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严格执行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严禁强行以资代劳。要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好涉农税收物价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坚决堵住农民负担反弹的口子。
      (三)加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足额安排到位,是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条件和保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确保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有效使用。当前,要针对各地存在的县乡截留、挪用转移支付资金或降低补助标准等问题,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加强监督。

      同志们,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于现代化建设全局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做出的重大决策,在我国历史上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和突破,是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的重大部署,意义十分重大,影响极其深远。我们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勇于实践,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大胆创新,为全面完成农村税费改革任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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