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产品加工十条《政策措施》正式发布 多部门齐发力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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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马帛宇报道)10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吹风会,解读《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为确保这一政策礼包落地见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等多部门协同发力,从宣传解读、资金保障、金融支持、跟踪问效等多维度制定保障方案,全力推动新疆农产品加工业从“生产主导”向“加工主导”转型升级,助力打造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
  《政策措施》聚焦农产品加工业“生产强加工弱、产品强产业弱、品质强品牌弱、点上强链条弱”四大痛点,推出10条针对性举措,涵盖农产品精深加工投资奖补、龙头企业培育、冷链设施建设、品牌打造等关键领域。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明确政策执行标准、申报条件及办理时限,避免落实偏差,同时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将联农带农成效与政策扶持挂钩,确保产业发展、企业受益与农民增收同步实现。
  自治区财政厅预计年度投入约6亿元保障政策实施。资金投向重点覆盖五大领域:2.5亿元用于引导企业扩大投资,支持精深加工项目与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2000万元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奖励龙头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补助科技计划项目;2000万元助力加工园区建设,每年重点支持4个产业集聚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园区;1000万元强化品牌建设,对获得绿色、有机、香港优质“正”印认证等主体给予奖励;3亿元专项用于金融撬动,为国家级、自治区级龙头企业提供贷款贴息,降低融资成本。
  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以“强政策、扩总量、降成本、优服务”为主线,构建“1+N”金融支持政策体系,推出“千万亩粮田增收”“千万吨林果增效”等八大任务,明确金融资源投放路径。
  同时,多部门还在要素保障与协同联动上形成合力。自治区已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将按照农业生产电价执行,并将精深加工企业纳入天然气、电力大用户保障范围,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在冷链设施布局优化、品牌目录互认、技术服务体系完善等方面持续发力。
  新疆正在通过财政、金融、要素保障的“组合拳”,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实现规模扩大、链条延伸、效益提升,为农业强区建设与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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