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于江艳报道)通过约谈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梳理出的问题能得到全面整改落实。12月24日,自治区药监局通过线上视频会方式,集体约谈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批发(零售)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批发(零售)企业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化妆品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区各族群众用妆安全,今年自治区药监局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批发(零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4月以来,集中力量开展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批发(零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检查评估、整改提升四个阶段逐步进行,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6785家,立案223起,结案222起。
自治区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处长胡斌说,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化妆品经营企业包括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化妆品法律法规不熟悉,化妆品经营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化妆品实施全过程监管,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将大幅提高处罚金额,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集体约谈会上,新疆小商品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建军表示,将按照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各级药监部门要求,定期对化妆品开展专项检查,同时要求每个经营户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台账,出现不良反应及时向主管单位报告。
据统计,全疆共有化妆品生产企业35家,年批发销售化妆品约1.2亿元;全疆共有化妆品批发企业近100家,90%集中在乌鲁木齐;全疆共有化妆品经营户近9万户,年销售化妆品近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