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王璇报道)近日,服务促进全区网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推出21条具体措施,鼓励大众通过网络创业,其中包括网上创业可享注册登记绿色通道。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21条措施涉及四大方面,其中优化创业环境、积极促进网络经济发展方面有7条措施;加强网络监管、切实规范网络市场秩序方面有6条措施;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网络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方面有6条措施;强化组织保障、确保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成效方面有2条措施。
借力“互联网+”,一些依托网络形成的行业,提供了就业新途径。自治区工商局网监处副处长杨军介绍,《意见》面向网络经营主体提供了更多的便利,例如开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对在电子商务园区,以及政府布局发展电子商务的区域,实行“手续齐全马上办、手续不全指导办、特殊项目跟踪办、紧急事项延时办”;在各级注册登记窗口提倡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
此外,自然人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开办网店,经营项目不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或者须经前置审批的,不要求办理注册登记,在向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具备注册登记条件的,积极引导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
同时,支持引导全疆生产、流通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建设网络专卖店、网上商城、网上交易平台等,培育一批信誉好、运作规范、规模较大的网络经营骨干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传统市场突破地域空间、交易对象和交易时间的局限,发展电子商务,建立网络交易平台,推进传统市场转型升级。鼓励、指导中小企业建立门户网站,或借助第三方交易平台开设网店,发展多样化、多层次的网络经营模式。
《新疆网商发展调研报告(2017年)》显示,截至2017年9月15日,新疆有网商463家,比2016年增加38家,增长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