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11月2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到2022年,我省将形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的社会救助新格局。
扶贫救助
未脱贫人口中,政策兜底保障了92%
近年来,我省社会救助工作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在保障基本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0年10月底,我省城市低保对象40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89万人、特困人员50万人;全省剩余35.3万未脱贫人口中,通过低保、特困等政策兜底保障了92%,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省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河南省将形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
保障救助
2021年底,基层救助工作人员要配备到位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级出台的每一项救助政策,都需要基层工作者来宣传、落实。我省常年救助的对象有900多万人,兜底保障的任务十分艰巨。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具体来说,在组织领导方面,首次提出了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资金保障方面,将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各地财政预算,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资金来源进行了扩展,首次明确提出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列支。在充实基层力量方面,对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配备明确具体措施。乡级要明确专人负责,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由“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并且要合理确定薪资待遇;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2021年底全省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要配备到位。
教育救助
2020年教育资助惠及学生超1700万人次
教育救助是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我省教育人口2800多万,占全国总量的近十分之一,贫困学生占比偏高,资助任务艰巨繁重。近年来,随着国家及我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财政投入不断加大、认定程序不断规范,救助效果日益显著。截至目前,我省学生资助政策已达30多项,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所有学段全覆盖、所有学校全覆盖、困难学生全覆盖,形成了“奖、助、贷、勤、免、补、资、偿”多样化资助模式。据初步估计,2020年学生资助资金规模将超过150亿元,惠及学生超过1700万人次。其中,财政性资金投入将达到101亿元,占比67%,较“十二五”末增长了55%。这些政策和措施,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教育救助政策目标的完成。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特殊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将因监护人见义勇为伤亡的学生、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增加进来,还将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扩面至所有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医疗救助
对困难群众统筹实施好医疗三重保障
截至今年10月底,我省医疗救助基金共资助困难群众参保594.11万人,资助金额5.49亿元;医疗费用直接救助250.72万人次,救助金额13.39亿元。
据介绍,目前我省的医疗救助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我省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额或定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是对门诊和住院的医疗费用进行救助,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进行再报销,并在县域内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
下一步,我省将对困难群众统筹实施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重点夯实医疗救助托底能力,不断健全并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住房救助
8.09万户城镇困难低保家庭住上公租房
住房救助对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省共完成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危房改造18.06万户,累计为8.09万户城镇住房困难低保家庭提供了公租房,对20.8万户城镇住房困难低保家庭发放了租赁补贴。
下一步,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在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将进一步落实政策要求,对包括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在内的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进行明确,及时将符合房屋鉴定条件的人员纳入改造计划,确保“应改尽改”。在城镇住房救助方面努力实现住房救助信息化,尽早实现“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使城镇住房困难低保家庭申请住房救助更加便捷、高效和精准。推进公租房小区共建共治共享,指导各地着力培育一批服务贴心、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公租房小区,不断提高包含住房救助对象在内的住房保障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灾后救助
扎实做好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机构改革后,受灾人员救助工作由民政部门划转至应急管理部门负责。2018~2019、2019~2020两个年度,我省各级共投入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4.91亿元,对328.9万人次受灾困难群众进行了救助,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今年,我省冬春救助工作已经启动。
今年我省倒损房屋较多,是历史上较严重的一年。据统计,我省今年因灾倒塌农房1887间,严重损坏房屋1518间,一般损坏房屋3083间。目前,已要求有恢复重建任务的市县要切实落实地方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多方筹措资金,严格落实政府帮建补助政策和补助标准,制定“时间表”和“任务书”,扎实做好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就业救助
前10个月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97万人
就业,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老百姓的饭碗。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不利影响,我省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全省就业形势已逐步企稳。
今年1~10月,全省失业人员再就业28.2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97万人。开展创业培训23.77万人次,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1.55亿元。全省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1.32亿元。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大政策投入、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就业困难人员优先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确保他们求助有渠道、就业有门路、生活有保障,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郑报全媒体记者李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