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提示制度:保单通俗化的有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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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近日统一印制了《放心买保险,明白买保险》系列宣传手册,其中包括了“做个明明白白的投保人、人身保险投保指南、机动车辆保险索赔须知、家庭收入要理财,人生规划须保险等内容,并决定从8月份起上海市保险消费者可以向消保委、市保险同业公会、各保险公司办公营业场所免费索取。与此同时,湖北省寿险行业也正式实行投保提示制度,湖北省保监局还为之编写了《人身保险投保提示》,要求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前,保险代理人必须向投保人提供该提示,投保者也可登录省保险协会网站查询所购买的险种是否合法。对此,平安人寿有关负责人表示,《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可以有效防范保险营销员误导客户,并有助于解决售后纠纷问题。

  在此之前,江苏省保监局曾出台规定,要求全省各家财险公司在投保前需向车主提供《江苏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从而明明白白地告知车主投保后的权益和风险。据了解,江苏的《投保提示》主要提示车主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包括合同中最关键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方法及比例、特别约定、承保和理赔时的一些限制条件等内容,而以往这些只是靠保险公司业务员口头来解释。

  业内人士认为,各地保险业协会及保险监管部门推行的上述投保提示制度,不仅有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买保险,提高承保率;而且有助于消费者加深对保险的正确理解,维护自身权益。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实行投保提示制度,也有利于改变其诚信度不佳的公众形象,从而促进我国保险业的良性发展。

  众所周知,国内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一直因其术语过多、晦涩难懂而被戏称为“天书”,并广为世人所诟病。保险条款中那些令人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冗长的条款、让人不知所云的措辞,不仅让广大消费者无所适从,甚至对保险心生罅隙,而且大量保单纠纷因此产生并进而影响保险业的信誉。因此,专家们提出,在我国开展一场保险条款的“白话文”运动意义十分重大。

  中国保监会在2004年下发的《推进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工作指导意见》中要求,保险公司在制定人身保险条款时,文字要浅显易懂、便于消费者理解,对于条款中必须使用的专业术语,应在条款释义中以浅显的非专业语言进行解释。《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所采用的语言应当通俗易懂、明确清楚,便于理解。这是国内首个行业监管部门第一次把合同内容的通俗化要求写入法规。

  然而,日益上升的保险投诉问题却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保单不可能被完全通俗化,就像法律条文不能被完全通俗化一样。正如有关专业人士所说,现在,尽管保单通俗化了,消费者花在读保单上的时间多了,可是,消费者对有关条款仍然吃不透,保险代理人的口头解释依然存在许多误导之处。事实上,有许多保险纠纷正是由于某些代理人误导所引起的。

  继去年我国保险业推行的保单通俗化运动之后,投保提示制度的出现可谓非常及时,它其实是对通俗化保单的一个有益补充。并且,对消费者投保前的风险提示,则非常有利于消费者理解保险责任,对是否购买保险形成自己明确的判断,减少保险业务员的误导行为。对消费者有关填写保单注意事项的提示,则有助于消费者避免因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为重塑保险业良好的公众形象,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在保险业统一推广投保提示制度也显得极有必要。

  作为保险公司、消费者以及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关注的问题,投保提示制度不仅体现了保险监管部门对投保主体利益的保护,从更深层次来讲,它最重要的还是反映了市场规律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内在调节。投保提示制度本身不仅仅是保险行业还消费者一定的知情权,更体现了消费者权利意识和风险意识的苏醒,以及保险行业对自身长远利益的考虑。

  专家认为,由于有了较一般的保单更为详细和透明的投保提示,对于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分清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责任和利益,解决“保险告知”引起的大量纠纷等方面也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因此,保险监管机构、行业协会以及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提示方面确实应大力推广投保提示制度。只有通过大量的提示和沟通工作,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更能保障保险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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