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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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原则:
1 、公司实施人才开发战略,充分发挥员工潜能。实行升迁靠业绩,留走靠制度,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原则从而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科学配置。
2 、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员工应无条件接受内部调动与工作安排 , 被调动的员工不得借故拖延。
3 、有特殊业绩或能力的,经总经理批准可破格晋升。
晋升
1 、晋升员工必须为正式员工,须于现职位服务不少于四个月 , 期间没有任何纪律处分。
2 、以员工之员工考绩、工作经验、年资及升级面试或测验之结果为准则。
降职(级)
1 、故意违反合法或合理的命令;
2 、经常疏忽职责,出勤不出力;
3 、违反纪律,不遵守公司制度;
4 、不胜任岗位要求。
5 、降职者,则其薪金按新安排职位的等级工资而作合理的降薪调整。
内部异动
1 、原则:公司谋求公司与员工利益的最大化,但员工利益须服从公司利益,异动人员须服从公司的工作调配安排。
2 、方式:调动、轮换、转岗、待岗。
3 、程序:用人部门与原部门协商一致,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在规定时间内办妥异动手续
离职制度
1 、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未经批准或擅自离职,须扣除一个月薪金作为代通知金。
2 、员工连续旷工达三个工作日者 , 作自动离职处理。
3 、自动离职、已批准离职而在五个工作日内未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工资不再予以结算。
4 、离职手续由人力资源部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离职手续包括:
( 1 )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 2 )按《离职交接单》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 3 )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电话、电脑、《员工手册》及其它公 物;
( 4 )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方可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 5 )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 6 )离职前,人力资源部可根据情况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5 、离职员工,其户口及档案应于三个月内办理迁移手续,并与公司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协议。(详见《人事管理制度》)
6 、离职员工工资均不得由他人代领,领取现金者( 1000 元以下)于发放工资日亲自到公司领取,其他情况由财务部以银行自动转帐方式存入员工帐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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