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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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主要部署今年我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刚才,法义同志已就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调整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决定和农业税夏征工作,讲了意见,我完全同意,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四点。
  一、立足根本,努力实现“三个确保”
  确保农民负担合理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必要经费,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税费改革提出的基本要求。能否做到“三个确保”,是衡量农村税费改革是否成功和“好事办好”的重要标志。“三个确保”缺一不可。各级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农民利益的关系,根据“三个确保”的要求,找准改革力度与“三个确保”的最佳结合点。既不能片面强调减负,而忽视了乡村两级的正常运转和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不能片面地为了保运转、保发展,而违背税费改革的政策规定,使改革走上歧途。
  农村税费改革需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但必须明确,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首要目标,这不能有丝毫动摇和模糊。改革是否成功,最根本的要看这一条。如果农民负担减不下来,我们的改革就走偏了方向。在处理“三个确保”的关系上,有些地方忽视了“第一个确保”,过多地强调了后“两个确保”,这一点必须坚决纠正。中央和省今年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做出调整,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为了进一步让利于农民,使农民能够休养生息。必须全面贯彻落实这些政策规定,真正让农民群众从改革中得到实惠。
  当然,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调整后,农民负担相应得到减轻,乡、村两级收入会大幅减少,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实现后“两个确保”的难度加大。但是,解决这个问题不能靠削弱“三个确保”中的任何一个,根本出路在发展。各级要把农村税费改革与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市委工作会议提出的建设大农业的要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主题,全面落实好“三增三减”的工作要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扩大劳务输出,开辟农民增收新途径,千方百计增加乡村两级收入。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长期巩固“三个确保”的成果。
  二、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努力减人、减支,是解决乡、村两级收支矛盾的最为直接有效的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下大力气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一是要尽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步伐,严格执行县乡机构改革确定的机构、人员编制的要求,加快基层政权的职能转变,做到机构精简到位、人员定岗到位、用人机制转换到位、政府职能转变到位,下决心精兵简政,减人减事,减少开支。二是要大力推行村干部交叉任职,努力压减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同时,积极稳妥地搞好行政村合并试点工作,为减少享受补贴的村干部职数打下基础。三是要加快推进农村教育事业改革。加快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步伐,重新核定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改革中小学用人制度,大力精简优化教师队伍,努力减少教育人头费开支。四是要加快推行计划生育、卫生综合改革。大力整合农村卫生资源,切实提高利用效率。对于以上各项配套改革,已经出台措施和办法的,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工作指导,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对于尚未破题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抓紧调查研究,争取尽快拿出具体办法,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稳步进行。
  三、强化监管,消除农民负担反弹隐患
  从上半年市减负办和市税改办接待农民信访情况看,当前在土地承包和农民负担方面的问题仍然比较集中,突出表现在随意调整或收回承包地,超留机动地,平摊机动地农业税,违规收取公路集资等方面。各级要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解决好农民的切实利益问题,健全制度,确保各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要认真抓好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的实施工作。各县区都要组织好农民负担大检查和一票否决制的量化考核工作,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对违反减负政策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要加强涉农收费管理。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的操作,严格执行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发放工作,确保到户。目前在全市开展的农村公路改造,要严格执行政策,严禁违规筹资和强行以资代劳,在确保工程顺利开展的同时,防止增加农民负担。同时要切实执行好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对随意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和多留机动地等错误做法,要坚决予以纠正。要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借鉴和推广本地和外地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另外,要做好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工作。各级减负办、税改办都要坚持和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健全信访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定期通报信访情况,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领导,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爱民之事、富民之策、德政之举,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农村税费改革成败的关键在领导、在广大的基层干部。各级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始终把农村税费改革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重要的经济工作来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哪个县区、哪个乡镇没有完成农村税费改革任务,甚至出了问题,当地的主要领导要负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的责任。对问题比较集中、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地方,上一级必须加强督导,化解矛盾,做好工作,确保不出大的问题。要把农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农村税费改革成败的第一标准,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使农民群众从改革中真正得到实惠。在这里特别强调一点,任何地方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急功近利、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使改革流于形式,失信于民。各级必须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坚决按中央、省、市的要求办事,不能任意突破,随意变通,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在农村税费改革中违反政策加重农民负担,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除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严处外,还要追究上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同志们,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释放农村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工作,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全面完成全市农村税费改革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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