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城区街道社区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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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创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活动,促进我市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市委党校教师对我市城区街道社区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先后在杨舍镇城西、城东、城北、城南四个街道办事处召开了有办事处负责人和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到部分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调研,我们感到,我市城区的街道社区工作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加以解决。

一、近年来我市城区街道社区工作的主要成绩

我市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35.25平方公里,常住居民56970户,总人口161976人,设有2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城西街道办事处辖12个社区居委会,城东街道办事处辖8个社区居委会,城北街道办事处辖5个社区居委会,城南街道办事处辖3个社区居委会。

近几年来,我市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及其下辖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杨舍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开展工作,重点在以文立区建设精神文明、自我管区建设政治文明等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保障和促进了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1、以文立区建设精神文明。

近几年来,我市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及其下辖各居民委员会广泛开展了以“文化立区”为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他们一手抓好群众文化队伍建设,分别建立了由6000余人组成的威风锣鼓、时装表演、秧歌、腰鼓、拳操、扇子舞、篮球、棋牌等60多支群众文化队伍;一手抓好社区文化阵地建设,每年投入上千万元建造街道社区宣传栏、科技画廊、黑板报、阅报栏、雕塑、文化墙、公益广告牌、文化休闲广场等社区公共文化设施,许多社区居委会还建有老年活动中心、多功能文体活动室、棋牌室、书画室、图书室、社区名人室、室外文体休闲广场等居民活动场所。在此基础上,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纷纷组织居民开展形式多样、自娱自乐的文体活动,如晨练、晚练、街舞、文化夜市、节日文体活动、社区艺术节、社区运动会等。此外,街道居委会还配合全市中心工作开展了科普社区、诚信社区、健康社区等创建活动,并做了大量的计划生育、大环境整治、日常卫生保洁、绿化管护、青少年教育及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

2、自我管区建设政治文明。

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指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市城区各居民委员会围绕“自治”、“自管”这一中心开展工作,如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由居委会的“居民调解服务中心”进行及时化解,保证了基层矛盾不上交、不扩大;社区居民住宅的安全问题因有了“居民义务值勤队”的巡逻而有了可靠的保障;“居民代表议事制”的建立健全则提供了解决社区居民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的平台。去年四月以来,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的66个党组织与城西、城东、城北三个街道的25个社区居委会党支部“结对共建”,先后开展了党建共建、经济共建、文化共建、活动共建、环境共建和精神文明共建等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并建立了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万名在职党员向居住地社区党支部报到等党建共建制度,大大丰富了我市城市社区政治文明建设的时代内涵。其中城东街道办事处还成为苏州市委王珉书记的党建工作联系点呢。

总之,我市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及其二十八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在近几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政府办事,为居民服务,走出了一条别具特色的县级城市街道社区工作路子,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

    但在工作实践中,我市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普遍面临以下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加以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

二、目前我市城区街道社区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1、体制不顺,权责不明。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目前我市城区每个社区居委会都要应对25个左右的条线工作任务,有时还要完成一些临时性的额外任务。由于各条线下达的任务很多,所以社区居委会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这些任务,而很少有时间去研究和解决社区自身的自治和发展问题。由于目前社区定位模糊,职责不明,因而社区居委会尽管做了大量的社区管理工作,但他们的管理职权却没有得到上级职能部门的授予和法律的认可,使社区居委会在开展工作时显得没有权威、缺乏力度。如去年城西街道云盘社区一些居民开始私自翻建阁楼时,居委会干部曾经上门劝告过,但没有效果。居委会也曾向市城管、规划等部门反映过,但也没有什么结果。最后,云盘社区七、八十户居民私自翻建了阁楼。

2、经费不足,设施不全。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目前我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普遍存在着经费不足的问题。如2003年城西、城东、城北三个街道办事处全年实际支出总费用1093万元,而收入合计仅358.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1万元,政策性收费100.03万元,三产创收17.3万元),收支相抵缺额734.67万元。经费不足给街道社区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许多困难,如为居民办实事的资金没有保证,开展各种创建活动所需的资金很有限,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一部分工资福利得靠自己解决,这就在资金上制约了街道社区工作活力的增强。

在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目前我市城区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条件大多比较差,90%的社区居委会办公面积在70-80平方米,6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缺少社区服务站活动场所,还有10%左右的社区居委会至今仍是借房或租房办公。按照省和全国文明示范社区的创建标准,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和活动用房应达200-250平方米,但目前我市城区仅有近30%的社区居委会达到了这个标准。因此,我市应下大力气解决社区居委会所需的办公、活动用房问题。

3、居民参与不足,共建意识不强。
我国《宪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把我市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建成这样一个组织,需要社区全体居民的积极参与才行。然而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我市城区社区居委会与居民之间的关系好象是油和水的关系,不很融洽。甚至有些居民还把居委会工作人员称为“收费员”,看到他们上门干脆闭门不理。各社区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上也都没有达到应有的标准和要求。如果长此以往,社区自治将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社区居委会将面临边缘化的危险,甚至会逐步萎缩。

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许多共建单位对参与社区共建、支持社区活动也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对社区党支部组织的党员联系活动的参与热情就不够高。由于街道社区行政级别低,对共建单位来说往往显得“人微言轻”。如有些社区在创建敬老爱老社区活动过程中,请共建单位一起参与同老人结对帮扶,但一些单位一直置若罔闻,最后只好由社区居委会干部出面同老人结对帮扶。

4、管理理念不正,管理方式不佳。

社区制与过去的单位制、街居制有所不同,从管理理念上来说,它强调以居民为主,以人为本,关注社区居民的物质利益、精神文化、政治参与、生活交往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方面日常事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目前我市城区社区居委会的不少干部对自身的定位较多地停留在“政府派出机构”的理念上,还没有从根本上树立“以服务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因而在社区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手段等方面还有待改进,如社区管理目前更多地依赖行政控制而不是强调居民参与、社区自治。就拿计划生育工作来说,目前各居委会在计划生育管理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非常大,这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这样的管理方式是否成本过高?可否采取更能适应现阶段的新形势、更能符合人性化要求的计生管理方式,如以宣传教育、政策引导和为育龄妇女服务为主的计生管理方式?

    上述矛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市城区街道社区工作和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及城市化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因而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加以妥善解决。

三、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城区街道社区工作的若干建议

1、党委政府主导,理顺体制关系。

街道社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因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文件)提出的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街道社区工作指导方针是完全正确的。针对目前我市城区街道社区工作中体制不顺,权责不清的问题,我们认为应在市、镇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措施理顺体制关系,重点是理顺政府与社区的关系,理顺社区与驻社区单位的关系,理顺社区与居民的关系,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等,为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创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

首先,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即转变过去长期以来形成的政府对社区习惯于行政命令的做法,改为行使指导职能,支持、帮助社区居委会独立地开展工作。当前,我市要着重解决的是清理附加给社区居委会的许多不合理工作任务,努力减轻社区居委会的行政负担,切实解决“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职能错位现象。政府工作进社区,就是要求政府把基层管理与服务的职能落实到社区,服务到居民,而不是把工作推给社区居委会,更不是在社区居委会里建机构、挂牌子、占房子。

其次,设立领导和管理全市街道社区工作的专门结构。鉴于我市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管理模式的转变,加强全市街道社区工作的重要性已日益凸现。为了改变过去对街道社区工作多头管理的无序状态,我们建议市委、市政府设立领导和管理全市街道社区工作的职能机构,如张家港市街道工作管理委员会及其党组织,为加强和改进我市街道社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第三,为社区建设提供政策、法律保障。社区建设要持续健康地推进,必须要有可靠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为此,我市可以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200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定位、权利义务、选举制度、办公用房、干部待遇等作一明文规定。如关于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就可以规定市规划局在进行城市总体布局和居民小区规划的时候就把它规划进去。

第四,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制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交给社区居委会工作任务的同时也将完成此项工作的经费交给居委会。武汉市和沈阳市区街政府部门在需要社区居委会协助工作或将区街政府部门做不好也做不了的社会服务性职能向社区居委会转移的同时,也向社区居委会提供开展相应工作所需的权利和必要的经费,做到“谁办事、谁用钱,谁负责、谁有权”,从而保证了社区居委会在协助工作时或在承接社会性服务职能时做到“有职、有权、有钱”。它们的这种“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市借鉴学习。

2、财政扶持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

解决我市城区街道社区工作经费不足、设施不全的问题,需要市、镇两级政府的大力扶持和街道、社区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多渠道筹集街道社区工作所需的资金。

首先,市、镇两级财政要基本保证街道社区工作的资金需要。针对目前我市城区街道社区工作所需的资金缺额主要由预算外经费给予补足的现状,建议市政府将杨舍镇与市财政的分税比例从目前的4∶6提高到5∶5,增加的10%部分实行专款专用,即专门用作杨舍镇各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经费。

其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执行“费随事转”的制度。即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交给社区居委会工作任务的同时也要将完成此项工作的经费交给居委会。

第三,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适当开展一些有偿(低偿)服务。市民政、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开展有偿(低偿)服务提供一定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以增强他们的“自我造血”功能。

此外,也鼓励街道和社区内的单位(特别是共建单位)和个人捐款赞助街道社区建设和开展各种公益性活动。

3、完善居民自治,建设新型社区。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中包括要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这样一个任务。这也是解决目前我市城区街道社区工作中“居民参与不足、共建意识不强”问题的有效途径。

首先,要赋予社区相当的自治权。在社区建设起步阶段,政府行政力量对于社区工作的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但进入正常运作阶段以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就要及时地转变职能,理顺与社区的关系,变行政命令为指导、支持、帮助居委会独立地开展工作。要赋予社区相当的自治权,包括社区监督权、社区协管权、社区选举权、社区决策权、日常管理权、财务自主权、拒绝摊派权等等,逐步完成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由行政管理体制向法制保障下的社区居民自治体制的转变,最终实现在党的领导下的社区居民依法自治。

其次,要增强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的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为此,社区居委会要加强社区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总结和推广居民听证会制度和民主议事日制度,不断完善居务公开、民主评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等项制度,使社区居民有更多的渠道参与到社区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之中来。这方面可参照实行沈阳市在社区内设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决策层)、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议事层)和社区(管理)委员会(执行层)三个社区自治组织的做法。社区居委会的选举也可以借鉴村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的做法,逐步在我市城区实行居委会的直接选举,以此来增强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要进一步开展社区共建、合力兴区活动,使共建单位与社区资源共享,实现双赢。建议市委、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对共建单位参与社区共建活动进行考核、激励和约束。

第三,建立健全沟通政府与市民的中介机构。这种机构是介于政府组织和盈利性组织等之外的另一种组织,即“非政府组织”(NGO),如各类社区志愿者协会、业主委员会、治安巡逻队、秧歌队、老年书画协会等等。这类组织在促进居民自治、社区互助、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4、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范围。

街道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因而服务就成为街道社区工作的主题,是其生命力之所在。加强和改进我市城区的街道社区工作,就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范围,把服务社区居民、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放在街道社区工作的首位。

首先,社区居委会要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要做好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社会救济和优抚对象的福利性服务,还要做好幼托服务、婚丧习俗改革服务、家政服务、便民服务、再就业服务等社会性服务工作。

其次,要逐步推进社区服务的产业化、网络化、实体化。要注意把社区服务同社区政务、社区商务区别开来。社区服务要逐步向公共服务转变,其组织的性质要逐步向民办非企业转变。这方面也可借鉴沈阳市对社区服务实行“重点培育,逐步剥离,建立基金,以强扶弱”的做法和经验。

第三,要加强社区服务的组织建设和设施建设。每个社区都要建设好一个“社区管理和服务中心”,这个中心包括“三室”(即社区居委会办公室、社区党团员活动室、社区警务室)、“三站”(即社区服务站、社区医疗卫生站、社区文体活动站)、“一家”(即老年之家)、“一校”(即社区居民学校)、“一网”(即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网)。

综上所述,我市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以文立区、自我管区、合力兴区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成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丰硕成果的组成部分之一。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一定能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得到妥善解决。相信我市城区的街道社区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我市争当“两个率先”排头兵作出他们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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